边督边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涉及威海市的办理情况(第十四批)

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8-11-26 12:08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威海市第十四批信访件5件(均为来电举报)。
    截至11月24日,已办结5件,其中4件属实,1件不属实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涉及威海市的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2018年11月24日)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370000201811140005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街道办事处皇冠南区3号楼楼下有一个废品收购点噪声、异味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威海市噪音,大气11月15日,经区管委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环保分局等部门、单位以及皇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处废品收购点为废旧物资回收亭,管理人陈某某,现年56岁,夫妻双方均无工作,有一子20岁,天生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生活困难。本着为小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目的,2013年7月,依照当时《威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威政发〔2013〕54号),威海市永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乐天居委会签订协议书,由居委会协调具体位置,威海市永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在皇冠南区设置1处废旧物资回收亭,并交由乐天居委会管理使用。为解决陈某某家庭生计问题,乐天居委会与陈某某签订协议书,将该废旧物资回收亭交其管理使用。陈某某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了威海市再生资源在线回收从业人员服务证。
    2.关于反映“废品收购点噪声异味扰民”的问题。经现场检查,该废旧物资回收亭主要用于存放流动收购的废纸、废塑料、废酒瓶等三大类家庭生活产生的废品,不存在异味污染源,但废酒瓶在装卸过程中会有噪声产生。2018年11月16日,经区环保分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该废品收购点周边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达标。
    3.关于“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情况。自2018年7月份以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环保部门先后2次接到关于该废旧物资回收亭的举报,均第一时间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当时群众反映的养狗、养宠物猪及废物乱堆乱放问题,业主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并将堆放的杂物进行了清理。
属实1.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陈某某停止在回收房外堆放回收物品,及时清理回收亭周边卫生。
    2.乐天居委会向陈某某发放告知书,告知不得在清晨、中午和夜间整理搬运回收物资,特别是在装卸废酒瓶过程中,避免噪音扰民。
    3.组织执法中队、乐天居委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该回收亭卫生秩序进行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D370000201811140008威海市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戚谷疃小区北区的实验幼儿园早晨广播声(7:40-8:00)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威海市噪音11月15日,环翠区组织区教育、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环保部门和鲸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区曾收到关于反映该园噪声污染的转办件,为降低音乐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该园立即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大部分户外活动音乐,户外活动期间严禁佩戴小蜜蜂等扩音设备,严禁吹哨,仅保留了每天早操音乐(7:45—8:00)和每周一升国旗音乐(9:00—9:20),并将播放设备改为移动式小音箱。为控制音量,该园对音响标识了安全刻度,要求所有老师播放音乐不得超过刻度规定音量。
      2.11月16日上午7时50分,环保分局委托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园西南、西北、南边界外1m处晨操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不属实
3D370000201811140016威海市文登区米山镇小山前村的环山集团种猪场废水排入露天大坑里,污染农田。威海市水,土壤11月15日,文登区组织环保、畜牧兽医等部门和米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小山前村的环山集团种猪场”应为由威海环山农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威海华育米山养殖有限公司和威海华育种公猪有限公司,均属于大型规模养殖场。两家公司位于控养区范围内,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根据《威海市文登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养殖。同时,两家公司共同建设了标准的8000m³黑膜沼气池、27000m³污水储存胶囊、2000m³应急池,雨污分流设施配套合格。
      2.举报人反映的“露天大坑”应为2000m³的应急池。该应急池用防渗膜进行了防渗处理,且池沿高于地面,雨天不会出现外溢情况,其作用是将沼气池排放的沼液进行氧化,用水稀释后还田。同时,若沼气池防渗膜破损,该应急池可以作为临时储存池使用。经文登区环保局现场取样监测,养殖场下游路北水塘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蔬菜b类标准,小山前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小山前村孙某某家中水井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经调查,现场未发现应急池内沼液外排、外溢以及粪污排入农田的情况。威海华育米山养殖有限公司满负荷运转年产生稀释后沼液约54000立方,均免费提供给附近村民还田;固液分离机分离后的干粪经过发酵,作为农业生产的优质有机肥使用。2018年10月,威海华育米山养殖有限公司与威海市文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签订了《威海市文登区2018年果蔬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意见书》,计划向3000亩果园发放15000吨沼液。目前,该项目前正在实施中。
属实1.由文登区畜牧兽医局督促指导威海华育米山养殖有限公司和威海华育种公猪有限公司定期维护粪污处理设施,避免出现因设施损坏而造成粪污外排、外溢的情况。
    2.由文登区环保局、米山镇政府加强对该两家养殖公司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4D370000201811140040威海市荣成市寻山街道办事处西高家村的沙山被非法开采,破坏生态。村北水库边沙河坝被开采,汛期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威海市生态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050062内容基本一致。
    11月15日,荣成市组织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寻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西高家村村委曾于1992年至1993年组织村民在村内河道西侧开挖方塘,用于农田灌溉。经现场勘查,该村河道沿岸和方塘周围植被茂密,未发现开采痕迹,村东北角与赵家村相邻处有一处取土点,经查为赵家村村委私自取土用于新农村建设。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6月巡查发现,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对比2016年以来卫星影像图片,西高家村范围内未发现新增的采沙、取土行为。
      2.西高家村村北水库为小一型逍遥水库,该水库于2016—2017年进行了增容,增容工程包括溢洪道下游河道的疏浚护砌,用于增强河道泄洪能力,不存在河坝被开采而产生的安全隐患问题。
    3.经查阅举报电话、来访记录及各级转办件,共收到该类举报件2次,均按要求进行答复。
属实由荣成市国土资源局与寻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审批和监督管理制度,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
5D370000201811140111举报人对前期反映的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万丰奥威汽轮公司排放刺鼻气味问题办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第三方公司检测数据不真实,现在该厂仍在排放刺鼻气味。威海市大气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020016、D370000201811050041、D370000201811060054、D370000201811080007内容基本一致。
    11月15日,高区管委组织高区环保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明确规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高区环保分局和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委托废气监测的第三方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获得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通过2018年度检测计量认证,可依法按证书(CMA)上所限定的项目组织实施检验检测,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具备法律效力。
      2.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车用铝合金轮毂,通过了环评审批和验收。该公司配套废气处理设施2套,抽风机6台,2018年6月至8月,该公司3条油漆喷涂生产线进行提升治理和烘干车间废气收集处理工程。
    3.2018年11月3日,高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实施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11月15日,威海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对该企业生产废气有组织排放实施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生产废气监测数据虽然达标,但仍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1.该公司正在实施废气治理再提升工程,已按程序进行评标,将于11月30日前与最终中标公司签订合同组织实施提升治理工程。高区环保分局将密切关注企业废气治理再提升工程进度,督导企业尽早完成废气治理再提升工程。
    2.由威海捷诺曼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该公司将计划安装生产废气VOCs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