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涉及威海市的办理情况(第二十一批)

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8-12-04 11:50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威海市第二十一批信访件共计4件(其中来电举报2件、来信举报2件)。
       截至12月1日,已办结4件,其中3件属实,1件不属实,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1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涉及威海市的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2018年12月1日)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

举报

地点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370000201811210017威海市乳山市南黄镇北塂村村支书王某某在城子塂40亩耕地上非法采矿进行买卖,堆放建筑垃圾,破坏耕地。威海市生态,土壤此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130002内容基本一致。
    11月22日,乳山市组织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及南黄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实地核查,反映位置确实有过去开挖痕迹,经调查为2004年修建青威高速时的取土点,占地面积约20亩,地类为未利用地,取土用于高速公路基础工程。2007年取土完成后,该村曾对取土后形成的土坑进行简单整理用于蓄水灌溉。现场无施工和采矿痕迹。
    2.为做好建筑垃圾的收集利用,按照统筹安排,各镇需设立建筑垃圾消纳点,各村需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该取土点属未利用地,因此北塂村将其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现存建筑垃圾为改厕产生废土与违建拆除建筑垃圾等,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
属实1.由南黄镇政府负责,做好北塂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规范管理工作。
    2.由乳山市国土局负责,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将该处纳入土地整理项目,推进土地整理。
2D370000201811210028威海市文登区葛家镇西窑村西侧,采石场,破坏山体,矿石随意堆放在村民田地内,私排污水。威海市生态,水此件与编号X370000201811080029、X370000201811150017内容基本一致。
    11月22日,文登区组织环保、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和葛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举报人反映的“文登区葛家镇西窑村西侧,采石场”实为威海市安顺石材有限公司,1998年初成立,环评手续齐全,采矿许可证由威海国土资源局颁发,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2.经查,该公司开采的所有石料均堆放在自己矿区及租用土地范围内,未侵占他人耕地。由于矿区范围内现有场地不够,无法满足石料堆放需求,该公司于2016年11月,承包西窑村村民山地,充当储料场。2018年9月,山东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时,文登区林业局责令其将堆放的石料搬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由文登区森林公安依法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9月18日文登区森林公安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23994元。2018年11月16日,文登区交办事项落实组会同环保、国土资源、林业、水利、葛家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原堆放石料的位置石料已清除。
    3.经查,该矿区石材开采大锯冷却水循环使用,且矿山设有沉淀池,废水都排入池中。经文登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没有证据证明该厂存在污水(循环冷却水)直排行为。由于渣土和石料表面石粉被雨水冲刷流入塘坝,造成水质较为浑浊,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至塘坝的情况。11月10日,文登区环保局已对塘坝进行现场取样检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可以用于农作物灌溉。11月22日接件后,文登区环保局进一步扩大了检查范围,对矿区南侧300米左右的一处塘坝进行了实地勘察,该塘坝水质正常,经现场取样监测,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
属实1.由文登区林业局督促该公司尽快恢复林地,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2.由文登区环保局、葛家镇政府加强对该矿厂日常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3X370000201811210011威海市环翠区金线顶地段的“华润中心威海湾九里六期”项目是围填海房地产开发项目,严重破坏海岸生态环境,相关单位不顾市民反对,仍在推进该项目。威海市海洋11月22日,环翠区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海洋与渔业、环保、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和竹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华润中心威海湾九里项目核准内容分为两期,项目工程施工建设分为六期。目前,一至三期工程已交付使用,四期工程即将竣工交付使用,五期工程即将主体结构封顶,六期工程正在进行冲击成孔灌注桩施工,六期工程紧邻一期。该项目国土、规划、住建、环保等相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2.根据2011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金线顶公园建设项目用海调整的批复》、2012年6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威海金线顶公园建设项目调整用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2012年11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威海华润中心住宅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建设可行。
    3.2018年7月,曾有湾九里小区居民对威海市规划局向华润置地有限公司颁发的建字第3710012018(环)002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有异议,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判决(《行政判决书》〔2018〕鲁1091行初10号),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实依据充分,符合法定程序。
    4.11月23日,环翠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已委托国家海洋局威海海洋环境监测站、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对湾九里邻近海域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结果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不属实
4X370000201811210065威海市经济开发区威海港煤码头粉尘污染严重,并破坏港南大片农田和山体植被。威海市土壤,其他污染,生态,大气11月22日,经区管委组织区农经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等部门单位以及皇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经查,山东威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1.关于“煤码头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核实,威海港煤码头属散杂货通用码头,采取抓斗抓取货物的散杂货通用码头标准作业模式。2017年,威海港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中水喷淋防尘系统,购置了专业雾炮车、洒水车等一系列环保设施设备,对作业现场采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抑制了粉尘污染。但由于每天疏港货量很大,车辆运输过程中仍然存在扬尘污染现象。环保部门于2018年9月3日对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一步扩大洒水车洒水范围,港区内重型车辆运输路线定时洒水抑尘;出港车辆冲洗除尘后方可驶离港口,从现场检查看,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18年11月23日,经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威海港厂界扬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所检结果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关于“破坏港南大片农田和山体植被”的问题。经核查,威海港南部大片农田和山体所在地为威海港集团于2009年、2012年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林业部门经过现场测量比对,该区域为非林地,不存在擅自破坏山体植被的问题。
属实1.威海港拟投入9000余万元规划建设约1.2万平米的封闭式煤仓,目前该规划正处于立项研究阶段,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底建成。
    2.威海港拟投入2000万元对港南山体断面进行绿化修复,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