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督边改

山东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一批)

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8-09-08 09:23

截至9月7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第九批16件、第十批24件、第十一批1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53件,其中,属实42件,不属实11件;正在办理5件(环翠区2件、乳山市2件、荣成市1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具体办理情况详见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18年 9 月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备注
10828-1(0828-6)
      乳山市乳山口镇城南村“大洋硅胶”排放的灰尘污染,因有检查组,该厂临时停产。
乳山市扬尘详见9月7日《威海日报》。
C类
20828-2(0828-12)    乳山市育黎镇南勇村村南,有鸡、猪养殖厂,异味污染。乳山市大气      举报反映的乳山市育黎镇辖区内无南勇村,按照举报信息及现场检查情况分析,举报人反映的鸡、猪养殖厂系位于育黎镇北勇家村村南约300米的养鸡养猪厂,按照《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属于控养区,可以进行畜禽养殖。现有蛋鸡约8000只、生猪约28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建有粪场和污水池,粪场约400平方米,污水池容积约200立方米,配套建设防渗、防水、防雨设施,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在低气压和南风等天气情况下,养殖厂异味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      由乳山市畜牧局和育黎镇政府负责,加强对育黎镇北勇家村养鸡养猪厂的监管力度,确保该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针对气味问题,督导养殖户加快清理粪便频次,及时返田利用,减少粪便滞留时间,同时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养殖气味排放。C类
30828-3    文登区香水路醍香湾小区20号、21号、36号楼北侧的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文登区垃圾      文登区香水路醍香湾小区20号、21号、36号楼位于该小区东北部,金山管委已于8月28日将该三栋楼北侧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土方回填、土地平整、安装防尘网工作已经完成,且经过现场开挖,未发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掩埋的现象。
C类
40828-4    荣成市大疃镇西岭长村南侧道路东500米信号塔有建筑垃圾。荣成市垃圾      荣成市大疃镇西岭长村村东约1000米处有一信号塔,信号塔南侧约40米有少量农业生产垃圾,现场已由大疃镇政府清理完毕。      由荣成市大疃镇政府进一步强化农村环卫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检查考核力度,避免出现垃圾乱堆乱放问题。C类
50828-5    高区田和街道仁和佳苑西小门口有个废旧厂房,周围各种垃圾。高区垃圾      1.该废旧厂房位于仁和佳苑小区西北侧,为光威集团旧厂区的废旧厂房,西侧窗户及窗框都已被拆除,现为毛坯结构。
      2.为方便居民进出,仁和佳苑小区在西北侧设有一处供居民出入的小门。由于小区在西侧没有设垃圾桶,部分小区居民以及商业网点的业主为图方便就近将垃圾丢弃至废旧厂房内及周边。街道多次到现场进行清理,但效果不明显。
         
      1.由田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废弃厂房及周边垃圾进行清运,并对废弃厂房破损窗户进行密封,新设立一组垃圾桶。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2.由高区环卫处负责将该区域垃圾桶纳入环卫垃圾清运范围,每天按时清运。
    3.由仁和佳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该区域加强监督管理,并做好沟通交流工作,让居民将垃圾主动放置在新设垃圾桶内,防止随意丢弃垃圾行为再次发生。  
C类
60828-8    经区崮山镇西村村书记家的玻璃钢厂被环保部门查封后仍然偷偷生产。经区大气详见9月7日《威海日报》。
C类
70828-9    经区青岛南路三角轮胎排放刺激性气味。    经区大气      关于“经区青岛南路三角轮胎排放刺鼻性气味”问题,经查属实。三角(威海)华盛轮胎有限公司轮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气经监测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该企业自2016年9月以来至2017年8月投资400多万元建设8套异味治理设施,异味治理效果明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小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但因该企业周边人口密集,距离周边华新家园、蓝山小镇、成业家园等居民小区较近,异味虽然达标,但无法完全消除。 
      针对异味问题,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进行检测,该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如下:颗粒物最高点浓度为0.09mg/m³(标准值1.0mg/m³);甲苯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2.4mg/m³);二甲苯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1.2mg/m³);非甲烷总烃最高点浓度为1.13mg/m³(标准值4.0mg/m³),所检结果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的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排放情况如下:氨最高点浓度为0.10mg/m³(标准值1.5mg/m³);三甲胺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0.08mg/m³);硫化氢最高点浓度0.006mg/m³(标准值0.06mg/m³);甲硫醇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0.007mg/m³);甲硫醚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0.07mg/m³);二甲二硫醚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0.06mg/m³);二硫化碳最高点浓度0.0037mg/m³(标准值3.0mg/m³);苯乙稀最高点浓度未检出(标准值5.0mg/m³);臭气浓度最高17(标准值20),所检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的标准要求。
      1.进一步加大废气治理力度,加大环境治理投资,全面提升废气治理水平。重点提升硫化烟气治理工程,通过高压设备将药液雾化,雾化后的药液与VOCs分子发生一系列化学反应最终生成无机盐和水,以达到消除异味的目的,共安装8套处理装置,投资约500余万元,并于10月底之前完工。
    2.进一步加大对该厂的检查频次,确保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C类
80828-10    经区金海湾花园21号楼聚朋饭店和麒麟饭店油烟扰民。经区油烟    1.聚朋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设施运行时,排放口处未见油烟。
      2.麒麟农家院饭庄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为直通且高于楼顶的专用烟道,设施运行时排放口处未见油烟。                           
      3.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聚朋饭店、麒麟农家院饭庄两家饭店进行了油烟检测,受检单位油烟排气简出口油烟检测,其中聚朋饭店为0.17mg/m³、麒麟农家院饭庄为0.58mg/m³,结果均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37/597-2006)中限值的要求(标准值为1.2mg/m³)。
             
    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C类
90828-11    高区小石岛海滩垃圾成片。高区实验一小对面两条河里面垃圾成片。高区垃圾      1.近日,受恶劣天气影响,海洋垃圾被吹上沙滩,沙滩垃圾量较往日增多,由于未能及时清理,出现海洋垃圾堆积在沙滩上的现象。
      2.高区实验一小对面分别有东西向河道和南北向河道各一条。南北向河道全长约200米,已被桥板全覆盖,桥板上有垃圾等杂物;东西向河道全长约200米,目前已废弃,河道内的垃圾主要来自黄家沟夜市及夜市周边商户。     
      1.对小石岛海滩的海洋垃圾及时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增加小石岛海滩保洁人员及垃圾桶数量,进一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2.对南北向河道桥板上的杂物及时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清理工作。对东西向河道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并对河道黑臭淤泥进行置换填铺。截至目前,整治已全部完成。
      3.加大对周边市场、商户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再次出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C类
100828-13    文登区西关街8号楼下很多饭店油烟扰民;另外雨水沟变成排污沟。文登区油烟、水      1.文登区西关街8号楼一楼为门市房,共有各类餐馆17家,目前14家正在营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2家正在装修,1家已停业。现场未观察到明显的油烟排放情况。
      2.该楼位于老旧小区,只有一条雨污管网,排水方式为雨污合流,雨水污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未造成水污染。
      1.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正在营业的14家餐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优化油烟排放质量;要求正在装修的2家餐馆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符合行业标准。目前正在经营的15家餐馆,11家已对老旧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更换,4家餐馆已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维护。
    2.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目前检测工作已完成,有1家餐馆不符合排放标准,已依法对该餐馆启动相关处罚程序,并责令当事人继续整改,直至油烟达标排放。
    3.由龙山街道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做好保洁工作,确保小区干净整洁。
C类
110828-14    蓝波湾小区南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气味大。高区大气详见9月6日《威海日报》。
C类
120828-15      经区蒿泊富安花园小区三面都是饭店,油烟气味大等问题。相关部门未实际解决问题,工作走形式。     经区大气
      1.富安花园四家饭店的油烟污染问题详见9月7日《威海日报》。    
      2.威海嵩如餐饮有限公司称已经不经营烧烤业务,只经营用电加热方式的炖锅业务,厨房不产生油烟,因烹饪工艺原因,油烟净化设备已不使用。
      3.经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上述餐饮单位进行的油烟检测结果表明,油烟净化设备出口处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中限值的要求(标准值为1mg/m³)。其中齐齐鱼锅店为0.69mg/m³、金桌子餐馆为0.70mg/m³。
    4.聚祥春饼家常菜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排放口设在下水管道。  
    1.由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2.加强对威海嵩如餐饮有限公司的巡查,发现有产生油烟的行为将开展监督性油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3.责令聚祥春饼家常菜馆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餐饮单位承诺自行停业整顿,合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整改后开展监督检测油烟报告,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C类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批  2018年 9 月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备注
10829-1      荣成市人和镇丁家庄村两个烘干厂偷用燃煤锅炉,无环保措施,污水、废气污染严重。举报人曾向人和镇政府反映至今未处理。荣成市水、大气      现场检查,2处烘干厂均未生产,无污水产生,燃煤锅炉已取缔,丧失使用功能,未发现使用痕迹。其中,鑫海隆水产食品加工厂配套了污水处理设施,排污管道与人和镇排污主管网连接施工已接近尾声,完成后污水将排入齐山河污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阳鑫水产有限公司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现已放弃改造,计划进驻人和干制海产品加工园租赁生产线经营。      1.由荣成市人和镇政府、荣成市环保部门加强巡查,确保不发生使用燃煤锅炉违规生产和污水乱排行为。
      2.由荣成市人和镇政府督促鑫海隆水产食品加工厂于9月30日之前完成污水管网对接安装,保证污水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C类
20829-2    荣成市人和镇西北河村村西烘干厂偷用燃煤锅炉。荣成市大气    该烘干厂为荣宇冷藏厂,燃煤锅炉已取缔,丧失使用功能,未发现使用痕迹。
C类
30829-3      乳山市育黎镇北勇家村村南面建有养猪场、养鸡场,距离村东河仅10米左右,下雨天污水全流到河里,河水又汇入乳山寨大河里。乳山寨大河的水为乳山市市民和银滩市民饮用水源,遭到污染。乳山市      1.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育黎镇北勇家村村南约300米,按照《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属于控养区,可以从事畜禽养殖。养殖场建于1995年,由勇某元、勇某(父子关系)经营,养殖蛋鸡约8000只、生猪约28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该养殖场配建了粪场和污水池,粪场约400平方米,污水池容积约200立方米,配套建设防渗、防水、防雨设施。
      2.关于举报人反映污染乳山饮用水源问题,经查,乳山寨大河实为乳山河,2016年底为应对旱情,在乳山河于家庄段修建了地下河水库,现乳山市地下河水库是乳山市备用水源地。养殖场东侧小河河水向北汇入诸往河,经诸往河汇入乳山河(汇入位置在乳山河地下水库上游)。9月1日,乳山市环保局对养殖场东侧河流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值分别为10mg/L、0.28mg/L,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V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40mg/L、≤2.0mg/L),故不存在污染乳山市饮用水源问题。

C类
40829-4      乳山市乳山寨镇人石村村民高某汉、高某奎、王某江3家在村里养猪,粪水全部排入河里。六月份曾向乳山市环保局反映过,至今未解决。乳山市水、大气      1.高某汉养猪场位于人石村西南100米,按照《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属于控养区,可以从事畜禽养殖。养殖场建于2011年,生猪约130头,属于养殖专业户,配建有粪场污水池,防雨、防渗、防溢流设施,现场发现粪污管道有细微破损,少量粪污从破损处渗漏至沉淀池周围,经现场勘察,养殖场旁暗沟堆积少许粪污。关于粪水排入河里问题,经查,河流位于养殖场东侧直线距离约170米左右,现场未发现有粪污排入河中。                                      
      2.高某奎养殖场位于村西南100米,按照《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属于控养区,可以从事畜禽养殖。养殖场建于2005年,生猪约550头,属于规模养殖场,配建有“三防”标准的粪场和污水池,现场未发现有粪污排入河中。                          
      3.王某江养殖场位于村西南150米,按照《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属于控养区,可以从事畜禽养殖。养殖场建于2012年,生猪约180头、貂约3000只。配建有“三防”标准的粪场和污水池,现场未发现有粪污排入河中。
      4.9月1日,乳山市环保局对乳山寨镇人石村三家养殖场附近河流进行了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监测值分别为19mg/L、2.0mg/L,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V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40mg/L、≤2.0mg/L)。
      5.经核实,前期乳山市环保局未接到关于高某汉、高某奎、王某江养殖污染的投诉。
        
    1.高某汉已于9月2日完成对破损管道整修及滴漏粪便清理工作。
      2.由乳山市畜牧局、环保局和乳山寨镇政府负责,加强对乳山寨镇人石村3家养殖场(户)的监管力度,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C类
50829-5
      竹岛办事处黄山社区铁路局办公楼西侧小院门口有4辆拉粪便的车停留,气味大。社区曾出面协调,规定将车停在社区停车场,但停车场经常无停车位,粪车依旧停在小院门口。
环翠区大气      停放于威海市地方铁路局家属楼南小区道路上的4辆粪便清运车,为个人所有,外观清洁、无粪渍外溢,且没有明显粪便异味。     1.8月30日,竹岛街道办事处协调交警部门,与车主取得联系,车主当场将车移走。                   
     2.9月2日,竹岛街道办事处协调环翠区市政部门,将4辆车停放在崂山路西端靠近环山路的一处空旷院内,周边无居民区。
C类
60829-7
    环山路高家庄路段修路,污水管道被破坏,污水一直向路面排放。
环翠区      环山路高家庄路段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该段污水管道挖破,导致污水流淌至路面。事故发生后,经区市政局积极协调市水务集团抢修。为避开环山路道路拓宽施工区域,市水务集团结合环山路污水管网搬迁改造方案,在原污水管线西10米处,新铺设玻璃钢污水管道200米,并于9月3日实现污水并网。原污水管废除停用。    1.做好环山路污水管网的动态管理。
    2.污水管网修复后,施工单位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刷,消除了污染影响。
C类
70829-8      环翠区万福山庄小区自来水管没有直接接入城市主管网,造成二次污染恶化,影响居民正常用水,水被污染成黄色、浑浊、又腥又臭。除主干道外,其它道路全是豆腐渣工程,路面坑坑洼洼、垃圾遍地都是且有扬尘。居民之前向区政府网站平台反映过,但回复居民反映不属实。相关部门每次去查看都只是在主干道看一眼、媒体记者拍个照片。希望领导能实地勘察,去边边角角看一下,不要只看主干道,只做表面工作,请实际为老百姓办实事。环翠区水、垃圾、扬尘详见9月6日《威海日报》。
C类
80829-9      四方路22号楼相邻的方国饭店自行挖了一个地下厨房,且打通居民楼二楼改成饭店进行营业。举报人询问是否符合规矩。且该饭店油烟污染非常严重,居民无法开窗。环翠区油烟      1.1999年,李某国购买了四方路22号—1(现方国饭店),经调阅该楼图纸,建设时没有地下室。2005年,李某国擅自在方国饭店楼体底层进行了开挖扩建,扩建面积约为82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2.2008年,李某国又购买了四方路22号楼(砖混结构)204室,并于2010年擅自将204室西墙与方国饭店一层东墙打通。经判断,破坏的洞口墙体为承重墙体,改变了204室的房屋使用用途,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该饭店油烟污染问题,详见9月7日《威海日报》0827-8。
      1.针对李某国擅自进行扩建地下室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环翠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四方路22号—1(现方国饭店)地下室扩建的违法活动启动了执法程序,完成了调查取证和规划认定,计划9月11日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9月15日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2.针对李某国擅自破坏承重墙体、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行为,环翠区住建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因李某国未按时限完成整改,已移交至环翠区综合执法部门,并于9月6日启动执法程序,9月13日前完成调查取证,将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97条依法实施处罚。
C类
90829-10      1.高区居然之家大显示屏对着小区居民楼,凌晨3点突然打开,非常刺眼。12315也曾要求显示屏降低50%的亮度,但没任何改变;向市长热线反映也未得到解决。
    2.喇叭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高区其他      1.居然之家高区店商场两块显示屏广告设置位置,符合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该方案由威海市规划局批准,符合相关要求。群众曾因居然之家高区店夜间调试LED显示屏造成强光干扰多次进行投诉。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次赴现场进行处置,并要求该店将显示屏亮度调到正常标准的50%,显示屏开关时间由6时到22时调整为6时到21时。  
    2.居然之家显示屏仅播放未带声音的广告,现场也未发现居然之家高区店使用大功率音箱进行宣传。经与举报人核实,喇叭噪音仅在8月27日19时30分至20时30分出现过一次,之后再未出现。                
      1.目前,国家尚无光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经协调,居然之家高区店同意将LED显示屏的亮度降至原来的30%,并将开关时间调整为6时至20时。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居然之家高区店按约定亮度和时间使用显示屏。同时,加大对周边其他商户使用大功率音箱宣传行为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C类
100829-11      湾九里9号楼前工地天天施工,噪音大、有扬尘、扰民。相关部门只是轻微处罚,问题未得到改善。环翠区噪声详见9月5日《威海日报》。
C类
110829-12      高区火炬路东段有土路未修,扬尘;平时有集市,垃圾随便乱扔未及时清理,一到雨天道路泥泞有臭味。高区扬尘垃圾      1.群众反映的火炬路东段土路,长约120米,土地权属归威海市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需国土、财政、规划等相关部门将土地转为道路建设用地后才能进行修建。   
      2.该段土路上存有部分建筑材料以及装修和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归威海市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装修垃圾为昌鸿小区住户丢弃,生活垃圾为毕家疃集市商户丢弃。             
      1.由威海市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该段土路的建筑材料及时清理,由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现有生活垃圾的清理和日常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建筑材料及装修、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2.高区市政局已将该段土路列入修建计划,计划2018年11月底之前修建完成。
      3.道路修建前,由土地所有者威海市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段土路的道路平整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
    4.由环卫处负责路面洒水、降尘工作。
C类
120829-13      乳山市北勇家村村南养猪场、养鸡场化粪池底未硬化,下雨天污水外溢。下游为村用自来水源,遭到污染。乳山市      8月30日,乳山市环保局对北勇家村养殖场下游村用自来水水井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PH值、氨氮分别为6.51、0.20mg/L,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6.5-8.5、≤0.50mg/L),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C类
130829-14    金海滩9号小区德州南街东边有一片空地。
      1.里面堆放有建筑垃圾,滋生蚊虫。以前创城时清理一些,并载上花草,但并未成活。建议垃圾清除后将路面硬化。
    2.有2台废弃的机动三轮车长久堆放。
高区垃圾      1.群众反映的空地为槐云村集体所有,现场是土堆并非建筑垃圾,存有部分生活垃圾,且杂草丛生,滋生蚊虫。       
    2.现场堆放有2台废弃的机动三轮车,堆放时间长达1年。             
      1.由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该处生活垃圾及杂草进行清理。截至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
      2.由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槐云村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该空白地干净整洁。      
      3.怡园街道办事处联系车主将2台废弃三轮车进行转移。截至目前,车辆已转移完毕。
    4.怡园街道办事处计划对该块空地进行硬化,并于9月底之前完成。
C类
140829—15    临港区汪疃镇沈家荒村村东头垃圾半年未清理,滋生蝇虫。临港区垃圾
      来电反映的沈家荒村按照“村收集、镇清运”模式清理垃圾,能够保证垃圾每日清理、1-2天清运出村。来电反映的垃圾主要为耕作丢弃的烂草、花生梗和玉米秆。
    1.由汪疃镇政府负责,做好现场垃圾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清理。
      2.强化现场管理,在现场区域安装围栏,同时加大清洁范围和力度,发现堆放垃圾及时清理。
C类
150829-16    蒿泊富安花园小区楼下饭店问题。
      1.油烟管道通到楼顶,有烧木炭情况,且有客人随地大小便。
    2.安装的油烟机影响美观。
    3.昨天9点执法局工作人员去现场查看,但当时饭店未工作、自然不会产生油烟等问题。
    4.由于督察组的到来,目前该饭店处于半营业状态。
经区油烟
      1.关于“油烟管道通到楼顶,有烧木炭情况,且有客人随地大小便”的问题,经查,基本属实。从现场看,该店油烟管道通到楼顶,用于收集排放用餐区炖锅产生的烟汽水汽,防止异味扰民。店内有存放的木柴,用于铁锅炖。店内设有卫生间,没有发现随地大小便情况。
      2.关于“安装的油烟机影响美观”的问题,从建筑美学角度看,由于建筑在先,油烟设施在后,非同时设计施工,安装油烟设施对建筑整体容貌肯定产生影响。但从现场看,油烟机在餐馆后院贴墙安装,已将影响降至最低,只是现场还发现该设施旁边乱堆杂物,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
      3.关于“昨天9点执法局工作人员去现场查看,但当时饭店未工作、自然不会产生油烟”的问题,经查,不属实。执法人员于8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对当时正在营业的餐馆进行检查,排放口处未见油烟。经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油烟进行检测,结果表明,油烟浓度为0.70mg/m³,油烟净化设备出口处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中限值的要求(标准值为1mg/m³)。
      4.关于“由于督察组的到来,目前该饭店处于半营业状态”的问题,经查,不属实,金桌子餐馆目前正常营业。
              
是     1.责令金桌子餐馆及时清理周边卫生,劝导顾客文明用餐,防止不文明行为。
      2.要求店外禁止乱堆杂物,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C类
160829-17    文登区米山镇小山前村环山集团畜养造成水污染。
      1.相关部门只是去检测地表水,并显示合格。但举报人认为应检测水井及水库中的水。
    2.环山集团西侧50米水库被污染成黑色,村民无法使用。
      3.环山集团沼液池离举报人使用的水井距离很近,位于西南侧50米处,希望能去检测一下水井、水库里的水是否合格。
文登区      1.环山集团下属单位威海华育米山养殖有限公司和威海华育种公猪有限公司位于米山镇小山前村东南,建有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区域位于适养区内,养殖场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配套污染防治和雨污分流设施,现场没有发现排污痕迹。
      2.养殖场西侧50米没有水库,在养殖场沼液池西侧500米左右一处自然形成的池塘,经取水检测,COD、氨氮浓度分别为16mg/L和0.37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标准(标准值分别为:40mg/L、2mg/L)。养殖场西南侧50米处有一口水井,该井为枯井。

C类
170829-18     27号反映的恒瑞街30号非鱼莫属饭店问题(受理编号0826-11),28号有工作人员前去测噪音,29号有工作人员前去测油烟。举报人表示烟囱是从下到上直达楼顶,对每户居民都有影响,但监测人员只在楼下监测,肯定达标,居民要求去家中监测。    高区油烟,噪声详见9月7日《威海日报》。
C类
180829-19    南海新区长会口村村北冷藏厂加工鱿鱼,污水直排,无环保设施。文登区      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村北冷藏厂实为威海到林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鱿鱼、章鱼的加工。该厂配套建设生化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收集后经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不存在污水直排、无环保设施问题。
C类
190829-20      荣成市人和镇北下河村村支书将加工大理石产生的垃圾排向村里水库,造成水库水污染,水库内鱼死亡 。镇上打算就地掩埋,村民希望能清运出去。荣成市    1.该水库内未发现大理石残渣废料,也未发现死鱼。
      2.2017年,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秦某强的主持下,曾对水库上方约300米处的荒沟进行填埋,底层填埋的主要物料为附近理石厂加工后产生的天然大理石石渣、乱石,场地上层覆盖1米厚的种植土层,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针对群众反映填埋的问题,8月28日人和镇政府开始对荒沟填埋物进行清理。当晚,由于接到大到暴雨紧急通知,施工方用泥土对大坑进行了临时回填,引发部分群众误解。
      3.通过对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其中COD浓度为71mg/L,氨氮浓度为0.87mg/L,COD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标准值为COD浓度≤40mg/L)。根据水库周边环境分析,COD指标超标可能是无外来水源汇入以及周边农田果园施肥等原因造成的。
    4.由于该水库属灌溉用途,非饮用水源,人畜不应饮用。
      1.由荣成市人和镇政府、荣成市环保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杜绝向水库倾倒石材残渣废料、垃圾、污水等行为。
      2.由荣成市人和镇政府于2018年10月底前对北下河村荒沟进行彻底清理。
C类
200829-21    荣成市港西镇有珍电子院内“   威海新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有毒塑料,造成大气污染(该公司从桥头搬迁至此)。荣成市大气      该项目现未正式投产,主要采用物理工艺生产汽车连接线路检测设备。采购原料经第三方机构检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存在反映的“有毒塑料”问题,且工艺流程不存在加热、融化等环节,没有产生废气的工艺。
C类
210829-22    高区文化西路小石岛岗林海酒店大门左边污水井盖,雨天往外冒污水。高区      高区文化西路小石岛岗林海酒店毗邻高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汇集量大,存在雨天雨水汇入污水管网问题。由于水量大,污水管道超负荷运行,导致举报点位污水井污水外溢。    1.水务集团立即对污水井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
      2.高区污水厂及时调整进厂水位控制装置,以降低污水管道负荷。目前,水位控制装置调整已完成。
      3.高区市政局对外溢污水污染的人行道板进行更换,组织园林维护部门对外溢污水进行冲刷。目前,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
C类
220829-24    乳山市夏北西城华府小区一楼烧烤店油烟、噪音扰民。乳山市油烟、噪声      1.西城华府小区27号楼确有5家烧烤经营店铺,其中1家目前处于停业状态,1家停业转让,其余3家正常营业。乳山市自2014年开始对全市露天烧烤进行了专项整治,全面取缔了露天烧烤。为保证烧烤店铺规范经营,每年5-10月,均安排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天18时至21时对全市烧烤店铺进行错时执法巡查,对露天烧烤、室外就餐行为实施严管重罚。2018年7月30日,接到群众反映夏北27号楼下烧烤店存在露天经营、噪音扰民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开展行动,于8月2日下达了《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要求烧烤店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露天经营、噪音扰民。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夏北村村委会联合,共同对烧烤店铺开展整治,确保经营规范、守法。8月14日,群众反映西城华府小区(7月30日曾投诉的烧烤店除外)还有烧烤店存在室外经营、噪音扰民问题。针对该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特警大队对该处室外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开展错时执法,每日18时至22时安排专人值守,此后再未出现露天烧烤、室外经营问题。
      2.2016年,乳山市根据威海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露天烧烤餐饮规范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出台了《乳山市政府关于推广使用新型无烟烧烤炉具的实施意见》,对烧烤经营业户在规定时间内更换新型无烟烧烤炉具的,给予80%的资金补贴。现正常营业的3家烧烤店铺均更新安装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烧烤炉具和油烟净化设施。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直观感觉上述3家烧烤店铺存在油烟异味,并于8月16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依据《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进行整改,其中两家立即自行停业整改,更换了液化气无烟烧烤炉(新炉具使用前未营业),达到了无烟排放。剩余1家店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当日委托山东天弘质检中心对油烟进行了检测,油烟基态排放浓度均值0.99mg/m³,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标准值1mg/m³)。通过检测的烧烤店铺目前也已购买了液化气无烟烧烤炉。
      3.西城华府小区27号楼是商住综合楼,目前该楼下的烧烤店铺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油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属合法经营。
    4.目前经营的烧烤店铺,均按要求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1.由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和密度,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方式,每日18时至22时继续安排专人值守,坚决杜绝室外经营等行为。
      2.由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定期安排执法人员督导经营业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清洗过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油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C类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2018年 9 月7日)

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0830-1    环翠区光明花园1号楼三单元一楼饭店油烟直接排入楼道,油烟味大,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环翠区油烟
      1.该饭店油烟排入该单元专用烟道,不存在直接排入楼道的情况。因该楼专用烟道位于楼道左侧,环翠区综合执法部门曾于2017年9月份召集物业公司、经营业主针对油烟排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对该楼烟道实施了改造。
      2.2018年3月,该饭店更换了新的油烟净化设施。4月,环翠区综合执法部门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其油烟进行过检测,检测值为0.6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0.8mg/m3)。
    3.排烟管道存在少量接缝处密封不严、包裹不紧的情况。

      1.8月31日,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重新对该酒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值为1.73mg/m3,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0.8mg/m3)。针对该酒店油烟超标问题,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预计9月11日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8月31日,责成物业服务公司、经营单位重新对排烟管道进行了密封包裹,目前已完成。
    3.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对该酒店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C类
20830-2    高新花园小区3号、4号、5号楼污水直排,导致小区内景观湖被污染。高区      1.高新花园小区3号楼建设时在阳台预留了太阳能防漏排水管。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部分住户把洗衣机安放在阳台,通过太阳能防漏排水管直接将洗衣污水排入小区雨水管道或散排到地面,部分流入了小区景观湖。
      2.群众反映的4号楼、5号楼阳台未设计太阳能防漏排水系统,但5号楼的1户业主在阳台外墙私自加装排水管,导致污水流到楼下造成污染。
      3.高区建设局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对高新花园景观湖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景观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V类水质标准(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其中,PH值(无量纲)为7.52(V类标准为6-9)、氨氮为0.46mg/L(标准值为≤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8mg/L(标准值为≤0.3mg/L)、化学需氧量为33.9mg/L(标准值为≤40mg/L)、总磷(以P计)为0.24mg/L(标准值为≤0.4mg/L)、总氮(以N计)为1.05mg/L(标准值为≤2.0mg/L)、高锰酸盐指数为12.9mg/L(标准值为≤15mg/L),溶解氧含量为5.83mg/L(标准值为≥2mg/L)。
      1.高新花园开发商威海文平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将3号楼排放污水管道与小区污水系统对接,截至目前,已完成施工。
      2.针对高新花园5号楼业主私自加装排水管问题,怡园街道寨北社区居委会入户通知该户业主封堵并拆除私自加装排水管。目前,该户业主已将私自加装排水管封堵。
C类
30830-3    荣成市人和镇北下河村西北角河道被垃圾掩埋,上游饮用水水库内建造养虾池,污染水资源。荣成市水、垃圾    1.北下河村只有一条河流,现场未发现西北角河道被垃圾掩埋的问题。
      2.北下河水库周边有7个坑塘,最南端的坑塘围坝已被人为挖开,未发现养殖物。荣成市环保部门现场取样检测,其中COD浓度为19mg/L,氨氮浓度为0.34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COD浓度≤20mg/L,氨氮浓度为≤1mg/L),属可饮用水范围。
      1.由荣成市人和镇政府、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结合河长制要求,加大巡护力度,坚决杜绝污染河道行为发生。
      2.由荣成市人和镇政府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塘库联通和坑塘清淤。
C类
40830-4    文登区北宫街2号楼一楼饭店油烟大,大部分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直接使用排风扇。文登区油烟      1.文登区北宫街2号楼1楼共有7家餐馆,6家营业,1家关门停业。4家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另2家为烧烤店,也按要求使用环保烧烤炉具。部分餐馆使用换气扇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
      2.现场未观察到明显的油烟排放情况,但部分餐馆排烟管道及外墙附着有油迹。
      1.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营业中的6家餐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拆除排气扇,优化油烟排放质量,清理外墙及附近油迹。
      2.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疑似油烟排放超标的店铺进行实地检测,结果显示有1家(小嫩羊家常菜)存在油烟排放超标问题(实测值1.99mg/m3),其他餐馆包括烧烤店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值0.8mg/m3)。
      3.由文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小嫩羊家常菜下发了《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给予该餐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更换排烟管道,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C类
50830-5      文登区口子村协盛橡胶厂内有一家橡塑厂(曾因未批先建被高区环保局取缔),未办理环评手续便开始生产,异味大,要求搬走。文登区大气      1.文登区口子村协盛橡胶厂实为文登区大水泊协盛橡塑厂,厂区内只有大水泊协盛橡塑厂一家企业,不存在有另一家橡塑厂的情况。
      2.经核实,2017年10月,由于该橡塑厂发泡鞋底生产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便投入生产,被文登区环保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产,补办相应手续,并给予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该厂于当月将相关手续全部补齐。目前,该厂环评审批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
      3.该厂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车间外无明显异味;通过对该厂排气筒出口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浓度、排放量及排放速度分别为0.94mg/m3、2609m3/h、2.45×10-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标准值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10-3kg/h),因此不存在“异味大”的问题。

C类
60830-6    荣成市虎山镇石耩子村东面养鸡场无养殖手续,异味大。荣成市大气      1.该养鸡场位于限养区,现存栏蛋鸡约9000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无需在畜牧部门备案。
      2.该养鸡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且运转正常,养殖区域内无畜禽粪便,有轻微异味。
    3.鉴于该养殖户距村民住户较近,养殖异味对群众会造成一定影响,该养殖户决定待现存养蛋鸡到达养殖周期(550日龄)后,将蛋鸡全部出栏,不再养殖。
      1.由荣成市虎山镇政府督导养殖户于养殖周期结束后,不得在原址从事养殖活动。同时,加大对该养殖户巡查力度,确保畜禽粪污及时清理,减少异味的产生。
      2.由荣成市畜牧兽医部门指导养殖户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C类
70830-7
      1.环翠区重庆街102-16号楼东侧道边有鸡、鸭养殖异味大。
   2.阳光花园小区明海饭店油烟味大。
环翠区大气、油烟      1.重庆街102-16号楼东侧道边为戚某京种植的果园,果园内有仓库,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养殖鸡、鸭的情况。
      2.阳光花园小区明海饭店配备了油烟净化器,排风设备良好,但有一定的气味。8月31日,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明海饭店油烟进行了检测,检测值为0.58mg/m3,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标准值为1mg/m3)。
     1.鲸园街道办事处组织居委会、物管办对重庆街102-16号楼周边定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养殖鸡、鸭的情况,立即取缔。 
   2.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对该饭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C类
80830-8      荣成市人和镇北下河村2017年拉的理石石面堆在水库上游,污染导致水库鱼全部死亡。8月28日晚8点有车辆去掩埋,被村民发现。要求相关部门说明水库的水是否可以继续饮用,对人体是否有害。荣成市水、固废详见0829-20。
C类
90830-9      1.神道口老杜拉面饭店在厢式货车内烧烤,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垃圾随意丢弃。
    2.亨利烧烤油烟管道接入地下水道,导致周边下水道返味。
高区大气
    油烟
      1.9月1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依据对该店实施油烟监测,结果显示,该店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1.08   mg/m³ ,超过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表4标准(因该单位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米)规定的0.8 mg/m³的最高限值。
    2.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亨利烧烤饭店实施油烟监测,结果显示,亨利烧烤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1.15   mg/m³,小于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表2标准(因该单位油烟排放排气筒排放高度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规定的1.2mg/m³的最高限值。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油烟排放超标的老杜拉面饭店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执法人员要求店主将长期停放在道边的车辆移走。目前,车辆已移走。
      2.老杜拉面饭店向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承诺,不再使用厢式货车进行烧烤。
C类
100830-10   经区威海中心大楼楼顶风机噪音大扰民。经区噪声       威海中心大楼为威海乐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其五楼平台设有风机冷却系统。该系统每年7月至9月运行。具体时间为8时30分至16时30分。现场没有设置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音较大。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威海环境监测中心进行了噪声监测,威海中心五楼楼顶北边界外噪声64dB(A)、B座5楼敏感点噪声63.7dB(A),昼间监测结果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规定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标准值为60dB)。 是      1.经区环保分局对威海乐源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设置声屏障,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整改。                  
    2.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该企业排放噪声达标。
  无C类
110830-11    海信海景壹号小区内的职工餐厅无油烟处理设施。高区油烟      1.8月31日,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现场检查发现,海信海景壹号小区内的职工餐厅已安装油烟一体净化机,且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大于20米,符合《威海市饮食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群众反映无油烟处理设施不属实。
      2.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科建质量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海信海景壹号油烟实施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均值为0.73mg/m³,小于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   37/597-2006)表4标准(因该单位油烟排气筒排放高度高于排气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顶1.5米)规定的0.8mg/m³的最高限值,达标排放。                    

C类
120830-12      经区新都花园2区39号与42号楼之间花坛内有饭店油烟排放口,设备不合格,油烟排入小区,污染环境。经区油烟      1.油烟排放口位于经区新都花园39号与43号楼之间的花坛内,并非来电人所反映的42号。所属餐饮单位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姐姐海鲜私房菜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该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且能够正常运行,但排放口设置不符合规定。
 是      1.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姐姐私房菜店9月8日前对油烟排放口进行整改,餐饮单位承诺自行停业整顿,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整改到位后,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无C类
130830-13      其曾反映文登小山前村污染问题(受理编号0824-15、0829-17),30日畜牧局电话告知举报人要求监测的水井里没水,从养鸭的水井里抽水监测,举报人不同意,要求监测举报水井里的水及其使用水库的水。文登区    举报人要求监测的水井为枯井,无水,未能检测。    
C类
140830-14    高区大岚寺76号楼南侧车库顶上,长年有业主晾晒回收的垃圾,有异味且滋生蚊虫。高区垃圾      高区田和街道大岚寺小区76号楼北侧车库前堆放的物品为居民张某拾荒所得废品,因近日天气较好便将废品摊放于此处晾晒。      1.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张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清理完毕。目前,已清理完毕。
      2.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防止再次出现在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现象。 
      3.大岚寺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小区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良好环境。                                 
C类
150830-15    明珠花园小区物业擅自将小区南入口公共停车场占用,搭建垃圾站,多次反映无果。经区垃圾       1.关于“明珠花园小区物业擅自将小区南入口公共停车场占用,搭建垃圾站”的问题,经查属实。该小区东南侧硬化区域确有垃圾箱存放处,四周有绿色围网,南半部分有遮阳网,现场垃圾箱内垃圾堆放过高,部分箱盖缺失,现场卫生环境较差。明珠花园小区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单位随即在小区东南侧原规划为停车场的位置设置了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点,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此垃圾集中清运点予以保留。
      2.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属实。2018年6月5日接到市环境信访投诉平台第A2018060-00236号件,反映问题与本次交办件内容一致。因该小区道路狭窄,交付业主使用后道路两侧停满业主车辆,导致垃圾清运车无法进入小区清运垃圾,并且该垃圾点是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设置的,故没有取消,但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一是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垃圾集中清运点的管理,对乱堆乱放的物品进行清理,做到整洁有序;二是在垃圾清运点增加11个垃圾桶,防止垃圾外溢造成异味扰民;三是由皇冠执法中队拆除违章搭建的板房。
 是      1.鉴于以前对该垃圾清运点整改后,部分业主仍不满意,为此取消该垃圾集中清运点。经区建设局责成物业服务单位在小区内每栋楼前原位置基础上,进行垃圾桶停放位施工,扩大停放面积,更换大垃圾桶,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垃圾桶个数,9月15日前完成。
      2.责成物业服务单位立即对反映的垃圾清运点卫生环境进行清理,拆除围网及遮阳网,现已完成。
   
  无C类
160830-17    1.坐落于经区的威海港煤码头生产工艺落后,煤粉污染。
    2.威海港南大片农田和山体植被被破坏。
经区扬尘      1.关于“坐落于经区的威海港煤码头生产工艺落后”问题。经核实,威海港煤码头属散杂货通用码头而非货主码头。用抓斗抓取货物是散杂货通用码头的标准作业模式,既符合国家港口行业标准,也是国内很多规模以上港口的通用作法。2017年,威海港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了中水喷淋防尘系统、购置了专业雾炮车、洒水车等一系列环保设施设备,并已充分利用。在现场核实中也发现,威海港在煤炭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规范,对作业现场采取喷淋、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抑制了粉尘污染。综合看,针对煤炭装卸作业的污染问题,威海港采取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要求的密闭储存、密闭运输的现代化装卸运输方式仍有差距,有待加快推进改善。
      2.关于“煤粉污染”问题。经核查,威海港在煤炭运输中,采取车辆苫盖、中水喷淋、清扫道路、洒水车喷洒等一系列环保措施,防尘抑尘效果明显。由于每天疏港货量很大及夏季高温干燥等客观原因,车辆运输过程中仍然有扬尘污染。
      3.关于“威海港南大片农田和山体植被被破坏的问题”。经核查,威海港南部大片农田和山体所在地为威海港集团于2009年、2012年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林业部门经过现场测量比对,该区域为非林地,不存在破坏山体植被的问题。
是       1.8月31日,经区环保分局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对威海港厂界扬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所检结果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扬尘超标点位位于威海港3号门附近,超标原因为重型运输车辆进出港区所致。9月3日,经区环保部门对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进一步扩大洒水车洒水范围,港区内重型车辆运输路线定时洒水抑尘;出港车辆冲洗除尘后方可驶离港口。
      2.威海港集团正在规划建设1万多平米的封闭式煤仓,目前该规划正在报请审批,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
      3.威海港集团已经规划建设挡土墙进行封挡,并完成整个山体断面的绿化工作,将在2019年3月份实施。
C类
170830-18威海高区田村B区生活小区对面“居然之家”商场墙体广告光污染,扰民。高区其他详见0829-10。
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