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威海市2018年环境质量公报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9-09-11 15:11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力推进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位于全省前列。

一、环境空气

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第一位,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

2018年,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11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7.1%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7μg/m317μg/m31.0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50μg/m325μg/m3154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7,同比改善7.8%,六项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四项指标分别同比改善30.0%9.1%10.7%3.1%;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两项指标同比保持稳定。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6.026.93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十三条主要河流共设13个市控以上考核监测断面。其中9个断面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2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1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所有河流水质都达到了《威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2018年度的水质目标。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冶口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八河水库、龙角山水库和台依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继续处于优良状态。其中,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一类标准的海域占43.5%,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的海域占56.5%。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全市各区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054.2dB(A),均为较好等级;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39.644.6 dB(A),威海市区、文登区、荣成市均为较好等级,乳山市为好的等级。

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5.768.7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659.8分贝,威海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

城市0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6.038.9分贝、53.439.8分贝、54.341.2分贝、62.247.4分贝、66.252.4分贝,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土壤环境

全市国控点位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中规定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

五、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威海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71-147纳戈瑞每小时(nGy/h),处于威海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小于150 nGy/h)。

威海市区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0.16-1.87伏每米(V/m(安全值12)0-0.006安培每米(A/m)(安全值 0.032);电磁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20.4-37.5伏每米(V/m)(安全值4000)和0.203-0.478微特斯拉(μT)(安全值100),各项电磁辐射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

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4.45,全省最好,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55,且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