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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0-14 16:59
放射源跨省异地使用、注销备案工作流程
一、放射源移入、注销备案
(一)放射源移入备案
1.申请单位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http://rr.mee.gov.cn)进行网上申报后,向相关市环保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1)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表;(2)山东省放射源异地使用现场作业信息表;(3)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证复印件,放射源或含源设备的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相关市环保局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通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相关材料。
3.相关市环保局对申请条件组织技术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同时登陆“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http://rm.mee.gov.cn)进行网上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放射源移入注销备案
1.申请单位向相关市环保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1)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表;(2)山东省放射源异地使用现场作业信息表。
2.相关市环保局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通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相关材料。
3.相关市环保局对申请条件组织技术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备案,同时登陆“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http://rm.mee.gov.cn)进行网上注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放射源移出、注销备案
(一)放射源移出备案
1.申请单位向相关市环保局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1)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表;(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证复印件,放射源或含源设备的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2.相关市环保局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通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相关材料。
3.相关市环保局对申请条件组织技术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同时登陆“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http://rm.mee.gov.cn)进行网上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放射源移出注销备案
1.申请单位向相关市环保局提交放射源异地使用备案表。
2.相关市环保局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办理受理手续;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通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相关材料。
3.相关市环保局对申请条件组织技术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备案,同时登陆“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http://rm.mee.gov.cn)进行网上注销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