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公告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1-11 16:55

 根据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威海市泓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9月28日申报的《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对其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3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0631-5280630,5897076

电子信箱:whhbjhyfsaqgl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64200

公开内容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威海市泓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

2020年1111

威环辐表审〔2020〕13

 威海市泓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拟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