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码头防波堤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1-12 18:46

 

项目名称: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码头防波堤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荣成市石岛镇蚧口村东南海岸王家湾
建设单位: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改建工程位于荣成市石岛镇蚧口村东南海岸王家湾内,坐标范围:36°51′29.240″N~36°51′42.363″N,122°22′19.915″E~122°23′06.302″E。工程改建内容主要包括:在考虑安全生产需要、提高海域利用率的情况下,对防波堤的建设结构进行优化提升,将原设计的斜坡式防波堤,重新设计、改建为直立式结构。改建区域全长 1298m,宽约 25m。营运期,改建区域仍作为前方码头的防波堤使用,并提高了海域利用率。工程改建投资约12964万元,施工期24个月。本改建工程投资约 12964 万元,估算环保投资为 38.0607 万元,占总投资的 0.29%。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因素有:1)废气:主要为施工船舶、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施工扬尘。2)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船舶噪声。3)污水:主要为施工悬沙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4)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环保对策与措施:1)施工废气由于运输车辆为流动性的,数量较少,废气产生量有限,并且项目所处区域的大气扩散条件较好,该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期结束而基本消失,因此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机械和车辆保持良好状态,达标排放,预计这类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2)建议采取合理选择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噪声影响敏感区,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并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状态良好。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污染物均妥善处置,不外排,且施工期影响是暂时的,随着项目施工结束,上述影响将随之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作为防波堤使用,没有生产工艺过程及工作人员。没有大气污染物产生,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作为防波堤使用,没有生产工艺过程及工作人员。没有水环境污染物产生,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作为防波堤使用,没有生产工艺过程及工作人员。没有噪声产生,对声环境影响很小。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作为防波堤使用,没有生产工艺过程及工作人员。没有固体废弃物产生,对环境影响很小。5)水动力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主要为防波堤改建施工,本项目是在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码头防波堤及坞道治理工程的用海范围内将防波堤结构进行改建(斜坡改直立),不新增对水深地形条件的改变,改建工程实施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与原确权工程基本一致,对水动力环境基本不产生新增影响。因此,改建工程建设对潮流场的影响范围基本在工程以北的港池范围内,对防波堤以外的海域影响较小,对大小王家岛以南海域基本无影响。

6)地形地貌及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主要为防波堤改建施工,本项目是在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码头防波堤及坞道治理工程的用海范围内将防波堤结构进行改建(斜坡改直立),不新增对水深地形条件的改变,改建工程实施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与原确权工程基本一致。本扩建工程建设后,工程建设引起的冲淤变化较小且影响范围主要在工程以北的港池范围内,对防波堤以南的海域影响较小(靠近防波堤有一定淤积,远离防波堤有冲刷),对大小王家岛以南海域无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荣成市和兴船业有限公司码头防波堤改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5201080 电子信箱:whhbjshjgl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威海市光明路92号威海市生态环境局313室 邮编:2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