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1-16 09: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泰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预浸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预浸布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孙家滩村西 | 威海泰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润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孙家滩村西,项目东面为威海宇能模塑有限公司,南面为顺海路,西面为威海气动元件有限公司,北面为空地。 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131m2,建筑面积1359 m2,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投产后年可新增生产预浸布150万m。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人,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300天。厂区内不设职工宿舍和食堂。
| 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各类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项目区及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应执行的标准要求。 2、水环境 对化粪池、排水管道等采取防渗、防漏措施后,本项目产生污水对项目区及周围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机会较小,水质能满足相关标准。 3、 声环境 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将各因素产生的噪声污染降到最小程度,在采取合理措施后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阶段不会造成区域内生态功能及结构的变化,对项目区及周围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许可范围与程度之内。 6、环境风险 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和培训,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演练,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处于可接受水平。 综上所述,威海泰卓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预浸布生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威海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项目营运期采用节能、降耗、环保设备,实施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污染物治理及生态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政府总量控制要求;在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及生态保护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保建议: 1、要求项目单位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实施各项污染源的治理措施,确保本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运营期间确保三废处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保养工作,一旦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修理。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环保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