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胜元建材有限公司石子和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1-17 08: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胜元建材有限公司石子和机制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17日-202011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石子和机制砂加工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双佛路威海工友铸造有限公司院内

威海胜元建材有限公司

威海焕城环境保护咨询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双佛路威海工友铸造有限公司院内租用威海工友铸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6100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投产后年可生产石子60t机制砂40t

项目劳动人员2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工人16人,生产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物料装卸和堆存扬尘、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汽车运输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项目厂区内设115m排气筒。根据工程分析,经计算,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135t/a,排放浓度为5.63g/m3,排放速率为0.056kg/h。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一般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20mg/m3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h采取车间及仓库封闭、喷淋降尘设施、篷布覆盖、路面硬化整洁、洒水车洒水抑尘、车辆清洗等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值约为0.06210mg/m3,浓度占标率约为6.9%,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面源下风向100m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较小,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40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由罐车定期抽送威海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cr50mg/l、氨氮58mg/l)后排海。厂区排放口CODcr排放量为0.084t/a,氨氮排放量为0.006t/aCODcr、氨氮排入外环境的量分别为0.012t/a0.002t/a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本项目必须采取完善、有效的厂区防渗处理措施,制定严格细致的检查制度,定期对污水管渠等防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力争厂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严格管理和切实的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喂料机、挖斗洗砂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根据国内同类行业的车间内噪声值的经验数据,机械设备噪声值约在7595dB(A)左右,厂内各种车辆产生的噪声值约6580dB(A)。通过采取禁止车辆鸣笛、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项目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合理处置,石子、收集的粉尘、泥饼等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堆放各类固体废物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分类堆放,各类固体废物只在厂内作短时间的堆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阶段不会造成区域内生态功能及结构的变化,对项目区及周围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许可范围与程度之内。

6环境风险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规定,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

通过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和培训,并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演练,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处于可接受水平。

7清洁生产

项目本身让有用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节约能源和动力。项目营运期间积极开展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等环保理念,秉持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理念,符合清洁生产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相应有效的环保措施及方案下,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环保建议:

1、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营。

2、营运期间环保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加强职工操作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环保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正确的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

4、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等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环保机构,分工负责, 加强监督,完善环境管理。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