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1-17 09: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热敏打印头配套零备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区老年大学北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5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热敏打印头配套零备件制造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火炬路219号 |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租赁威海丰安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火炬路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219号1楼厂房进行生产,租用厂房面积为3020m2。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占总投资的1.2%。拟建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热敏打印头支架1440万个,陶瓷基板板片210万个。
| 1、废气: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速率5.9kg/h,20m)。熔铝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预测,厂界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中陶瓷基板研磨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和机械加工清洗废水、浓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其中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棕刚玉砂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和废离子交换树脂,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下料机、冲床、加工中心、钻孔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0~80dB(A)之间。项目选用高效、优质、低噪声的设备,主要噪声源单间布置,经采取减振、消声、建筑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管理,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项目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防范火灾等风险。项目在建设、装修设计过程中,充分注意使材料、材质及设备的选择达到国家规定的防火要求。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旦发生火灾,应当迅速判断火情大小及早报警、早灭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