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建设项目(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1-03 13:53

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威海市泓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631-5897076,5280630

电子信箱:whhbjhyaqfsglk@wh.shandong.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64200

2020年11月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威海市泓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机移动探伤应用项目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正气路甲11

威海市泓阳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目内容主要包括: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3台(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XXG-3005型X射线探伤机2台(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XXH-3005/C型X射线探伤机1台(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XXG-3505型X射线探伤机1台(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及XXG-3505E型X射线探伤机1台(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主要用于现场(移动)探伤作业的无损检测。

1、主要环境影响

1)选址合理性

 项目设备库位于办公楼二楼北侧中部位置,北侧为室外环境,东侧为超声仪器室,南侧为走廊、档案室,西侧为楼梯、危废暂存间及洗片室,楼上为检测项目部办公室,楼下为沿街商铺,项目建设布局合理、选址可行。

2)屏蔽措施及评价

公司在进行X射线现场探伤时,将工作区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外辐射水平不大于15μSv/h,监督区外辐射水平不大于2.5μSv/h。操作位避开主射束方向。

现场探伤时,公司拟于在控制区边界设置警戒绳,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红色“禁止进入X射线区”的警告牌;在监督区边界设置警戒绳,并悬挂清晰可见的橙色“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告牌。在监督区边界设专人警戒。保证禁止人员进入控制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监督区,防止公众人员在监督区边界停留。可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7-2015)对现场探伤的要求。

3)年有效剂量

根据个人剂量检测结果估算,本项目职业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年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职业人员和公众成员的剂量限值。

4)三废治理

本项目无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废气和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非放射性气体(臭氧和氮氧化物)产生量较小,经自然通风,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影响较小。

拍片和洗片过程产生少量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属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暂存,暂存在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内(无法及时返回时于探伤委托企业提供的危废暂存间内暂存,探伤结束后运回本单位),并将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分别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其他安全设施及措施

目前本项目的6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做到持证上岗。公司已为职业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每人一支,由个人剂量检测单位配发),并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和个人剂量检测。

本项目已购置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环境巡检仪、警戒绳、警戒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铅衣及眼镜等辐射防护用品;并配备“禁止进入X射线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警戒灯等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因此,本项目已购置和拟配备的辐射检测设备可满足本项目探伤工作要求。

现有的各项辐射制度可满足本项目使用规定。

3、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文件所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