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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减免处罚案例入选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减免处罚典型案例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2-10 17:54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发布了2020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执法减免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批),我市乳山某加油站未按规定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予处罚一案作为典型案例入选。

无独有偶,近日威海市司法局通报了关于“首违不罚”“首违轻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中化石油山东有限公司乳山市金银大道加油站不按规定对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警示标志行政处罚案、“威海高亚泰电子有限公司未规范贮存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主体合法、程序正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从全市各部门提交的15本行政处罚案卷中崭露头角,双双获评“优秀执法案卷”,本次评选共选出优秀执法案卷3本,市生态环境局优秀案卷占2本。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真实客观的载体,反映了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高低,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注重案卷质量提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将继续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贯彻落实“免罚清单”制度,采用文明执法和说服教育的方式帮扶企业,通过依法免罚、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