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应急

威海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12.22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12-22 09:36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会商,经市政府同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22日7时发布黄色预警并于12月22日9时启动级应急响应。请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威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分工负责,启动应急措施,具体包括: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二、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措施

1.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3.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4.落实道路深度保洁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应根据雨雪、冰冻等特殊气象条件,进行科学调整。

5.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

6.城市建成区内工程运输车禁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7.港口码头等要严格落实苫盖、洒水、清扫等防尘措施;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散货装卸和运输作业,严控进出港口重型柴油货车数量。

 

 

 

威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代)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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