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6-02 08: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威高阳权生物有限公司医用大孔吸附树脂的产业化及其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区老年大学北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医用大孔吸附树脂的产业化及其应用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 | 威海威高阳权生物有限公司 |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拟投资6800万元,占地面积13200m2,总建筑面积18000m2,使用已建成厂房建设医用大孔吸附树脂的产业化及其应用项目,计划生产医用大孔吸附树脂100 t/a、血液灌流器100万支/a。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日300d,实行1班制生产,每班8h。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 | 1、环境空气 项目范围不设食堂,无生活废气产生;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乙醇在树脂处理和化学修饰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硝酸纤维素在化学修饰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废气和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系统收集,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由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营运期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将各因素产生的噪声污染降到最小程度,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不合格注塑配件和废包装等,均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包括不合格产品、蒸馏残渣、废乙醇、废硝酸纤维素溶液和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定期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