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6-03 14: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扩建副车架生产线及新建喷涂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区老年大学北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副车架生产线及新建喷涂线项目 | 威海高区初村镇通寨路58号 | 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3949.81万元建设扩建副车架生产线及新建喷涂线项目,在已规划建设的2#车间内扩建副车架生产线及新建喷涂线,建成后年可喷涂铝合金工件750吨。公司拟引进自动化程度高、可连续操作的熔化和浇注一体化设备,增加制芯工序、荧光探伤工序,增加3套废气处理装置,对熔化废气、制芯废气、浇注废气等进行收集和处理,减少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等排放。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8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h。不设食堂及住宿,由外卖配餐。 | 1、 大气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 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要求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在厂区总排污口集中收集,经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区污水处理站池体底部、化粪池、排污管道等采取防渗、防漏措施,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水对临近地表水、地下水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水质明显变化。 3、 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切割打磨单元、抛丸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粉末喷涂系统等设备噪声,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一般在75~95dB(A)。经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或者回用于生产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包装桶,在危废库暂存,全部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并同时做好危废管理台账,建立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制度,明确其去向和处置方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通过以上处置措施,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固废污染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