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公告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9-23 10:31

  根据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乳山市供电公司关于2020年7月28日申报的《山东烟台牟平金牛山-威海乳山下初 110kV线路改造工程(威海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对其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23日-2019年9月25日(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0631-5280630,5897076

电子信箱:whhbjhyfsaqglk@wh.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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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64200

公开内容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乳山市供电公司

山东烟台牟平金牛山-威海乳山下初 110kV线路改造工程(威海段)

2020年9月23日

威环辐表审〔2020〕12号

 山东烟台牟平金牛山-威海乳山下初 110kV线路改造工程(威海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