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9-28 13: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骅千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牙种植体及塑料制品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2020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区老年大学北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5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牙种植体及塑料制品件生产项目 |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B2座 | 山东骅千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 司 | 山东骅千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牙种植体及塑料制品件生产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器械产业园B2座,租赁威海高新园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租赁8129.64m2。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牙种植体及塑料制品,年产牙种植体3万个、塑料制品(包含骨科用产品等)100万个。项目预计2020年11月投产。 | 施工期 本项目使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酸洗工序位于密闭通风橱内,将产生的酸雾废气收集进入酸雾废气吸收塔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22m高排气筒(P2)排放 2、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塑料制品生产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排放总量为60t/a,生产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市经区初村处理厂。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市初村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注塑机、车削中心及五轴加工中心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其源强声级大约在65-90dB(A)。在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产品及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合格产品破碎后作为原料回用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根据国家危废名录废活性炭、酸蚀废液、一次清洗废液、二次清洗废液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