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临颐达养殖场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5-12 13: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5月12日分局拟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临颐达养殖场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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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鸡养殖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桑杭埠村村北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临颐达养殖场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临颐达养殖场肉鸡养殖项目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桑杭埠村村北,建设项目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20669 m2,总建筑面积11377 m2,包括鸡舍7座,管理用房2座,水房2座,仓库1座,配电室1座以及门卫1处。一期(现有备案内容)年存栏肉鸡70000只,年出栏肉鸡280000只,二期(扩建内容)年存栏量112000只肉鸡,年出栏量448000只肉鸡,总规模为肉鸡存栏量182000只,年出栏量728000只。

(1)废气:生物质燃烧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鸡舍废气及污水处理过程废气NH3、H2S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场界外臭气浓度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7要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DB37/597-2006)表1小型饮食单位排放浓度限值。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废水: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由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置进行厌氧处理。污水处理池为地下混凝土结构,池底、池壁进行了防渗设计,并加盖,均采用采取沉淀+厌氧塘的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果园公司进一步堆肥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69-2001)中“3.4 畜禽养殖业应积极通过废水和粪便还田或其他措施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的要求。场区周边分布有果园,已签订协议可用于消纳项目肥水,资源化利用。

(3)噪声:针对各类主要声源的特点,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治理措施,对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用提高安装精度,减少声源噪声的同时,主要采取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能综合利用的外售综合利用;病死鸡委托威海天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送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5)环境风险:对各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严格要求后,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处于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