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6-18 14:25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做出对威海广濑电机有限公司注塑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威海广濑电机有限公司注塑生产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5990028
通讯地址:威海市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2642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威海广濑电机有限公司注塑生产二次扩建项目审批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