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前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卫生热水机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7-27 09: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27日我分局拟对山东前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卫生热水机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卫生热水机组生产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59

山东前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前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路59号,占地面积5080m2,年生产水处理设备1000套。

公司现有工程《水处理设备生产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月14日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予以审批,审批文号为威环临港审【2019】1-6号,该项目于 2019年11月16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水处理设备涂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6月14日由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予以审批,审批文号为威环临港审【2019】6-5号,该项目于 2019年11月16日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为满足市场需求,山东前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投资80万元扩建卫生热水机组生产项目。

1、水环境

本项目用水取自当地市政供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量;喷漆工序的水帘在循环使用的过程中会有少部分水蒸发损耗,需定期补充,参照同类企业,补水量约为20m3/a。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以及喷漆、喷粉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和粉尘。本项目切割工序依托现有工程,现有工程等离子切割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切割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3#)排放。本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现有车间内密闭的喷漆间进行,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及过滤棉去除漆雾,由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 m高排气筒(2#)排放。喷粉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烘箱顶部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喷漆车间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项目静电喷涂设备密封,且呈负压,喷粉粉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VOCs、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VOCs、二甲苯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VOCs2.0mg/m3;二甲苯0.2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