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星亚电子有限公司胶辊生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2-01-07 15: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星亚电子有限公司胶辊生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胶辊生产改造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路56

威海星亚电子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威海星亚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路56 号,随着公司的发展,为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威海星亚电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胶辊生产改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进改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本次建设内容:①对现有产品胶辊增加涂胶及浸渍工序,投产后,现有产品胶辊产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800万根胶辊;② 将现有工程涂胶喷胶搅拌器、铁棒清洗过程所需的丙酮以及甲苯变更为甲基异丁基甲酮及二甲苯;③根据工序需求,对现有产品胶辊涂胶工序增加稀释剂(甲基异丁基甲酮、二甲苯)的使用。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的产生。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本项目无外排废水,并有效防止污水管道、化粪池等“跑、冒、滴、漏” 现象发生的前提下,项目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内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以及浸渍、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B楼生产车间涂胶、浸渍、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现有工程涂胶废气共同通过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现有15m排气筒(5#)排放;

项目A楼生产车间涂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新建设的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增15m排气筒(8#)排放。本项目甲苯、VOCs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及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