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汽车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2-08-03 10: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汽车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易发路东首

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威海诚奥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原来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棋山路680号,生产各种电器注塑配件100t/a。2009年4月,《威海诚奥电气有限公司电器配件注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环审(20090403)”。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购买文登禄山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易发路东首的土地及工业厂房,由原来生产单一的注塑配件产品扩大为生产注塑配件产品、治具配件产品、硅胶配件产品三类,均为汽车配件,产量为注塑配件123t/a、治具配件2.7 t/a、硅胶配件20.6 t/a。2019年8月,《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分局批复,文号为“威环临港审〔2019〕8-9号”,于2020年5月27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本次改扩建总投资200万元,不改变土建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只在生产车间调整布局,增加部分设备,增加产品小类,总体产量不变,仍为注塑配件123t/a、治具配件2.7 t/a、硅胶配件20.6 t/a,并对原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

(1)废气:项目南侧车间的注塑及硅胶压制成型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南侧车间外南侧的1根15 m高排气筒(P1)排放;北侧车间的注塑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北侧车间外北侧的1根15 m高排气筒(P2)排放,P1、P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DB37/ 2801.6-2018)表1中II时段其他行业标准(VOCs60mg/m3,3.0kg/h)。

厂界有机废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DB37/ 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甲醛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醛≤0.20mg/m3)。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硅胶喷洒用水、切削液兑水全部损耗;线束扎带水蒸煮用水、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不排放;线束扎带蒸汽蒸煮的冷凝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机床、风机等设备,在采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POM下脚料、硅胶下脚料、钢材下脚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活性炭,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