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市鲁威石化有限公司海埠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2-09-14 08: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914分局对威海市鲁威石化有限公司海埠加油站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914日-20229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

   编:26420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市鲁威石化有限公司海埠加油站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街道海埠路海埠村西

威海市鲁威石化有限公司海埠加油站

山东佳诺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市鲁威石化有限公司海埠加油站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491m2,总建筑面积728m2。加油站设置4台加油机,230m3汽油罐,230m3柴油罐,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规定:油罐总容积90≤V≤150 m3油罐单罐容积V≤50 m3,为级加油站。

项目汽、柴油均用油罐车运来,直接卸入地下储罐中,由加油机向机动车油箱供油,预计年销售汽油1500t、柴油350t。项目预计20229月投入运营。

本项目劳动定员4人,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5天。

 

1  环境空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卸油、储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

汽油储罐储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经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所在地坪4.0m的排气筒P1排放,汽油卸油过程采用自流密闭卸油方式汽油加油过程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处理。

油气回收设施排放浓度标准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以VOCs计)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A.1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  水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

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8.4t/aCODNH3-N产生浓度分别为450mg/L40mg/LCOD、氨氮产生量分别为0.026t/a0.00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胜家政服务部定期抽运,在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排放点排放,经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崮山污水处理厂处理,CODNH3-N排放浓度分别为400mg/L35mg/L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23t/a0.002t/a。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CODNH3-N量分别为0.003t/a0.0004t/a

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水质变化。

3  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自于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级为70~80 dB(A)采取措施后,经过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定期清洗油罐产生的废油泥、废油渣,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合理处置; 

所以,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