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零件表面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2-09-21 15: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分局拟对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机械零件表面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机械零件表面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中韩路2号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4年,总部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中韩路2号。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中韩路2号,由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是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

因公司发展需要,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94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建设机械零件表面处理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新增关节机器人设备代替传统人工操作进行工艺技术升级改造,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投产后,预计全厂钻夹头产能扩大一倍,即新增钻夹头5000万只/a(分扳手、手紧、自紧和自锁式四大系列,其中扳手型钻夹头2200万只,手紧型钻夹头1800万只,自紧和自锁式钻夹头1000万只)、配套包装塑料件500t/a。

②为了提高产品品质以适应市场需求,在现有酸洗车间新增抛丸工艺;将现有厂区一座备用车间改为新热处理车间,并新增盐浴热处理工序,同时将现有热处理车间三台淬火炉及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P3调整至新热处理车间;将现有厂区一座仓库改建为喷砂车间,并新增喷砂工艺;将现有厂区一座仓库改建为粉末车间,并新增粉末烧结工艺。

1、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汇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COD≤500mg/L、氨氮≤45mg/L、SS≤400mg/L),COD、氨氮、SS排放量分别约为0.94t/a、0.05t/a、0.98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热处理车间淬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热处理车间现有两套喷淋塔+油烟静化器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1、P2)达标排放;项目工装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工装车间现有一套油烟捕集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4达标排放;项目酸洗车间内酸洗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现有酸洗车间现有一套二级喷淋吸附塔吸附后由,与现有工程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项目注塑车间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注塑车间现有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6达标排放;项目电泳车间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电泳车间现有一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废气一起通过15m高排气筒P7达标排放;项目新热处理车间盐浴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新建的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建的15m高排气筒P9达标排放;项目将现有热处理车间三台淬火炉及其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P3调整至盐浴车间,新热处理车间淬火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现有一套喷淋塔+油烟静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3达标排放。项目热处理淬火工序、工装车间、电泳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标准,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HCl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