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工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3-10 08: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工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工艺扩建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昆仑路142

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工艺扩建项目总投资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区厂房,购置吸塑机、丝网印刷机等设备采用吸塑和丝印工艺生产部分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零部件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设计产能10万台/年。现有项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部分零部件需要在原有生产工艺基础上,新增吸塑和丝网印刷工艺。

本项目投产后,年可吸塑成型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门胆和箱胆各3万张,年可丝印面积1.2万平方米。本项目吸塑生产的门胆箱胆和丝印后的零部件均用于现有项目产品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吸塑和印刷工艺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吸塑废气经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15m排气筒P7排放;印刷废气和现有发泡废气一起经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移动脱附+15m排气筒P1排放。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废水

本项目新增工艺生产过程中不用水,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生产和生活废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吸收设备风机等设备的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定期回收。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桶、废油墨抹布、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