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3-03-10 0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锦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景山路-52-7号、52-8号 | 威海锦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威海锦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租赁威海震宇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景山路-52-7号、52-8号的已建成厂房,建设“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危险废物废油漆桶和废金属屑的处理。项目厂房面积约为3547.8 m2,主要工艺为破碎磁选、热洁筛分,回收废油漆桶和废金属屑中的金属部分。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油漆桶12000吨、废金属屑48000吨。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贮存废气、上料废气、破碎磁选废气、热洁筛分冷却废气和危废贮存废气。 废油漆桶原料贮存废气和上料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破碎磁选废气收集后单独经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热洁筛分冷却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共同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 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经预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后,在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做好污水收集、杜绝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碳化渣、废切削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和废机油,分类收集,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含油抹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