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4-11 16: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湖徕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塑料鱼饵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威海湖徕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塑料鱼饵生产加工项目 |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顺通路60-17号 | 威海湖徕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威海湖徕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租赁威海义欢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顺通路60-17号的现有厂房,拟建设塑料鱼饵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00 m2,建筑面积约为2400m2,总投资约为3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3.3%。项目主要通过熔融、挤出、组装、超声波熔接、浸润等工序生产塑料鱼饵,年可生产塑料鱼饵10 t。
| 一、废气 项目注塑、浸润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第II时段标准要求,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厂界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专人拉走进行堆肥。 三、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的运行噪声,经加设隔声罩、减震垫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品收集后外收废品回收单位;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