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特尔顿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4-25 09: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特尔顿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威海特尔顿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鱼竿生产项目

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安昌路20号

威海特尔顿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4#厂房玻璃纤维棒和碳纤维棒生产线全部搬至2#厂房,4#厂房新增碳纤维布生产线,并提高现有鱼竿和广告旗杆生产线的产量。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以及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生产废气包括鱼竿和广告旗杆生产过程中固化、调漆、拉漆、喷漆、烘干、环氧产生的有机废气、碳纤维布生产过程中涂胶和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碳纤维棒和玻璃纤维棒生产过程中搅拌、预浸和拉挤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鱼竿和碳纤维布生产线均位于4#厂房内,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收集后输送至“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玻璃纤维棒和碳纤维棒生产线全部位于2#厂房,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密闭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排气筒P3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产生环节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保洁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3)声环境: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到零排放,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