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4-04-28 08: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汉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渔具装备制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264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山东汉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渔具装备制造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福田路73号 | 山东汉鼎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威海宏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投资8000万元建设渔具装备制造生产项目,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5756m2,总建筑面积43998.37m2。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年产渔具装备100万套。 | 项目运行过程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生产废气包括喷漆废气、烫芯废气、固化废气、段涂废气、拉漆废气、烘干废气、环氧废气、擦拭废气、危废库废气、打磨废气等。其中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气(含有机废气、漆雾)经水帘预处理后与烫芯废气、固化废气、段涂废气、拉漆废气、烘干废气、环氧废气、擦拭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湿式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危废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粉尘收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附属建筑物楼顶高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水磨沉淀物由环境卫生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威海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下脚料、次品、废包装、金属下脚料等,经收集后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桶、废过滤材料、水帘装置废液、废催化剂等,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收集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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