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0-14 09: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4日我分局对山东高速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威海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 编:26420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高速威海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鲍家村西北侧,松涧路以南,千惠路以北,西岭路以西 | 山东高速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本项目拟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区位于站区的东南侧,布置了35kV一次预制舱、二次设备预制舱、主变和220kVGIS一次预制舱。新建一条220kV电缆外送线路,路径长度0.65km.电缆采用3*ZRC-YJLW02-127/220-1*1000单芯铜芯电力电缆并随电缆敷设一根 48芯管道光缆等 | 1、水环境 本项目不排放放射性废水,无新增废水。 2、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3、大气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