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天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印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0-22 15: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天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印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威海天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印刷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刘家台路-78-21号威威胜工业园内

威海天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和盛环境技术(威海)有限公司

威海天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728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刘家台路-78-21号威威胜工业园内,主要进行体育用品制造;户外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等。拟租用已建工业厂房建设印刷项目,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2400m2,主要设置印刷区、晾干区、办公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项目建成后年印刷拉丝料10万件。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墨、印刷、晾干工序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VOCs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 1.4-2017)表2标准限值要求(VOCs浓度限值50mg/m3、速率限值1.5kg/h)。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 1.4-2017)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同时满足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印刷台、二次曝光机、拉网机、废气处理设备的运行,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下脚料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包括废桶(废油墨桶、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墨废抹布、废过滤棉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