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5-12-04 09: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金宇彩印有限公司标签印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990028(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66号
邮编:26420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标签印刷生产迁建项目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大路1572-4# | 威海市金宇彩印有限公司 | 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威海市金宇彩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日,拟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2万元,利用租赁厂房,不新增占地,不新建构筑物,厂房占地面积1750m2,租赁建筑面积为3000m2,项目主要设置有生产车间、物料库、产品库、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办公室等。迁建项目投产后可年产标签4000万个。 | 1、水环境 本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表1B级标准,COD、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0.057t/a、0.004t/a。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生产废气,主要包括:印刷工序及危废库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及逸散的有机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22m高排气筒排放,VOCs产生量为0.00988t/a。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 2801.4-2017)表2标准、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及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3、声环境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不干胶模切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废包装、废边角料、废版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废沉淀物委托专业单位合理安全处置;废油墨桶、废油墨抹布、废过滤棉、过滤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