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1-16 1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杜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碳纤维预浸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端碳纤维预浸布生产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吉海街6号 | 威海杜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吉海街6号(现有厂区内),总投资20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为1200m2,总建筑面积3625m2,本项目新增区域面积700m2。产品为碳纤维预浸布,年产量为125万m2。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产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有机废气VOCs,主要为合成树脂生产过程高温搅拌、常温搅拌、自然冷却、混合、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碳纤维预浸布生产过程涂胶、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蘸取清洗剂对胶辊及胶槽进行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擦拭清洁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集气罩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去除效率80%。 经过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排气筒P1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VOCs最大落地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 本项目营运过程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COD、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压料机、涂胶机、复合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dB(A)~80dB(A)之间。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经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下脚料及废纸箱等普通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安全处置。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毒性包装材料、含树脂废抹布、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