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2-14 08: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市胜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2026年2月27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53-2号8#-1 | 威海市胜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市胜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威海宝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1053-2号8#-1的已建厂房建设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总占地面积875m2,建筑面积875m2,主要设置混料区、牵丝区、拉挤成型区、固化、拉漆烘干区、磨削区、危险废物贮存库等。项目劳动定员6人,实行单班8h工作制,年工作300d。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基复合材料生产60t。 |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粉尘和搅拌、浸胶、拉挤成型、固化、调漆、拉漆、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苯乙烯、二甲苯、臭气浓度。项目设置密闭的投料间,投料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排放量很少,可忽略不计;搅拌、浸胶、拉挤成型、固化、调漆、拉漆、烘干等工序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采取了可行的污染防治技术,污染物排放强度低。在项目建设后严格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振,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普通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水磨沉淀物委托专业单位合理安全处置;毒性废包装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沾染油漆的废胶带、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