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康恩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吸收剂及医疗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6-06-04 14:3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康恩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二氧化碳吸收剂及医疗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4日-2026610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氧化碳吸收剂及医疗用品生产项目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驾山路-11-211-5

威海康恩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卓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驾山路-11-2号、11-5号,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750m2租用建筑面积2818m2项目建成年产二氧化碳吸收剂2800吨、医用绷带800万卷、麻醉呼吸管路300万套。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天数为300d,实行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h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医用绷带生产涂布烘干工序,麻醉呼吸管路生产加热融化、合模注塑开模顶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二氧化碳吸收剂生产配料、混合、烘干、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由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VOCs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中表3要求,同时满足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二氧化碳吸收剂和医用绷带生产用水部分以水蒸气的形式散发,部分进入产品不外排。麻醉呼吸管路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1B等级标准,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行集中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中CODNH3-N总量均纳入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管理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造粒机、筛选机、空压机、注塑机、废气处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