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4-10-09 16:27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切实加大治污减排力度,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综合达标率均居全省第一,中心城市及三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顺利通过省厅预评估,市局被省厅确定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并被省厅推荐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环境质量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同时继续保持优良状态,部分区域、流域和海域得到改善,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发布:
一、环境空气
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1%,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44天,均居全省第一。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氮年均值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年均值为59。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98至6.71之间,未出现酸雨。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5.21万吨,比2009年削减了2.18%。
二、水环境
全市三条主要河流母猪河、乳山河和黄垒河共布设12个监测断面,其中5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5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2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和所前泊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水质为良;米山水库、龙角山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和湾头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水质为优。
全市近岸海域水质处于优良状态。其中,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一类标准的海域占8.7%,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的海域占91.3%;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43万吨,比2009年削减了5.66%。
三、声环境
全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2.4~54.1分贝和42.1~45.0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稳定在68分贝以下,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
城市0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46.1~38.9分贝、50.3~41.1分贝、55.3~45.5分贝、57.2~47.5分贝、62.2~52.3分贝,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23.5万吨,主要产生于电力、热电、矿业等行业,综合利用率达到95.7%。
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5座,日处理能力1430吨,年产生量50.7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全市医疗垃圾处理量为605吨,医疗垃圾统一收集范围覆盖全市镇级以上医院及市区医疗诊所,医疗垃圾实现了当日收集,当日焚烧。
五、辐射环境
全市电离辐射装置放射源使用单位有26家,放射源总数为63枚;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有2家共计6种;射线装置126家307台套;电磁辐射单位22家,电磁辐射设备5622台(套)。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稳定状态。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处于天然本底变化范围内,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标准要求。
六、生态环境
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3个,森林公园11个,风景名胜区8个,森林覆盖率达到40.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7.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4.45平方米,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9.25%;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学校128所、绿色社区100个。
通过卫星遥感测定和实地核查得出,全市生态环境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分别为85、81、67、34和93,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78,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级水平,最适合人类生存。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共同的使命。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起携手,共同努力,把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好、建设好,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迈出更大步伐、取得更大成绩,为努力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