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5-12-11 11:39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经审查,我局拟对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X射线轮毂检测系统应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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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X射线轮毂检测系统应用项目 | 威海市初村镇和兴路与碧海路交叉口东南侧新厂区2#车间C区西侧 | 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评价项目涉及4个X射线检测机柜和4台X射线探伤机。本项目X射线轮毂检测系统中的X射线探伤机均固定于检测机柜内,属于固定场所探伤。 | 1. 2010年威海万丰对老厂区原有3台X射线探伤机已办理环保手续,2010年7月9日山东省环保厅以鲁辐环表审[2010]102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尚未开展验收)。2010年8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向威海万丰颁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鲁环辐证[10047]),准予从事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活动,有效期至2015年8月15日。 2.根据公司规划,公司在新建厂区过程中拟对老厂区原有3台X射线探伤机实施搬迁和淘汰(搬迁1台FI-621型X射线探伤机和1台XW26V06型X射线探伤机、淘汰1台FI-621型X射线探伤机),同时新增2台XW26V07型X射线探伤机,各X射线探伤机均单独设置X射线检测机柜,并安置于新厂区2#车间C区西侧的轮毂质量检测室,属于固定场所探伤作业。 3、本项目X射线探伤机用于检验公司生产的轮毂是否满足质量要求,此举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实践的正当性原则。。 4.辐射环境本底检测数据表明,拟建X射线探伤机检测机柜周围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本底为83.0~102.1nGy/h(8.3~10.21×10-8Gy/h),处于威海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的正常范围内。 5、理论估算表明,X射线轮毂检测系统内X射线探伤机160kV定向探伤机运行时,四周机柜壁、铅玻璃外的辐射剂量率增加值为1.63×10-4μGy/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规定的曝光室周围2.5μSv·h-1限值要求;机柜顶外剂量率增加值为2.81×10-4μGy/h,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规定的探伤室顶外100μSv·h-1限值要求,本次评价要求企业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到达机柜顶部的警告标志,禁止人员进入机柜顶部。 6公司设立了辐射防护机构,并制定《射线装置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运行过程中,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此条件下,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公众的安全,并有效应对可能的突发事故(事件)。 7、公司配备7名辐射工作人员,均已参加由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的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8、公司已购个人剂量计7支,拟购个人剂量报警仪2部、γ辐射巡检仪1台,拟购的辐射防护器材可满足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的需要。 9、检测机柜铅门设计安装有门机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以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10、本项目在已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条件下,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其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11、公司需定期对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监督检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12、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环评文件所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