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的通告

来源: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7-11-28 11:54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328号)、《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鲁环发2013124号)、《威海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威环发201314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1231日前,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统称黄标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除外,自愿提前淘汰的,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补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不享受补贴政策。

1.按照山东省政府规定在201512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2.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1231日前的黄标车;

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5.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二、补贴政策按不同标准分四个时段实施。2013101日至20151231日,根据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登记年限,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

第一时段为2013101日—1231日;(详见附件1

第二时段为201411日—630日;(详见附件2

第三时段为201471日—1231日;(详见附件3

第四时段为201511日—1231日。(详见附件4

补贴标准执行的时段,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出具的时间为准。

三、威海市区及荣成、文登、乳山市分别设立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服务窗口,市区服务窗口主要办理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业务,荣成、文登、乳山市服务窗口办理本辖区内的黄标车淘汰补贴业务。

 市区服务窗口办公地址:文化中路84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咨询服务电话:5229123

 荣成、文登、乳山市服务窗口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办公地址和服务电话。

四、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必须先送到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处理后,再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方可申请补贴资金,办理流程如下:

1.黄标车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http://58.56.98.111/index.shtml),注册账号并填写《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2.黄标车车主携带以下材料,到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1)《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书面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车主本人行账户存折(银行卡)相关信息,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3.环保、财政、公安、商等部门对车主提交的《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财政部门在车主或经办人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拨到车主银行账户。

 

 威海市环境保护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威海市贸易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