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7-06-29 17:22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工作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主要环境指标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在经济稳定发展和城镇化不断推进的同时继续保持优良状态。
一、环境空气
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填补了山东省在全国无达标城市的空白。
其中“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359天,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35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9.9% 。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15μg/m3、20μg/m3、1.1 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分别为63μg/m3、35μg/m3、137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70μg/m3、35μg/m3、160μg/m3)。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6,同比改善7.4%,六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分别同比改善11.8%、 13.0%、 3.1%、 7.9%、2.8%、8.3%。
全市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在5.87至6.51之间,未出现酸雨。
二、水环境
全市四条主要河流母猪河、乳山河、黄垒河和沽河共设15个监测断面。其中4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7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4个断面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所有河流水质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崮山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冶口水库、米山水库、坤龙水库、后龙河水库、逍遥水库、湾头水库、八河水库、龙角山水库和武林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全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继续处于优良状态。其中,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一类标准的海域占43.5%,达到国家海水水质二类标准的海域占56.5%。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
全市各区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3~54.5分贝,均为较好等级。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6.3~67.7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一级,处于好的水平。
城市0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5.9~38.4分贝、53.4~39.6分贝、54.2~41.6分贝、62.6~46.0分贝、66.1~51.0分贝,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土壤环境
全市蔬菜种植区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处于清洁(安全)水平。
五、辐射环境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威海市区电离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区间范围为91.8-127.6纳戈瑞每小时(nGY/h),处于威海市环境天然辐射水平正常范围内(小于150)。
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0.11-1.95伏每米(V/m)(安全值12)和0-0.005安培每米(A/m)(安全值 0.032);电磁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区间范围分别为7.6-1345伏每米(V/m)(安全值4000)和0.059-1.27微特斯拉 (μT)(安全值100),各项电磁辐射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
威海市是全省唯一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市的地级市,荣成、文登、乳山均获得国家生态市称号。全市已有49个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称号。
威海市在第九届“中华环境奖”评选中,荣获城镇环境类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