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7-07-08 17:25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以省厅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为重点,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为整治内容,制定本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重中之重,环境是突出短板。农村环境既是最薄弱的难点,也是最有潜力的突破点和创新点。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农村环境保护作出了重要部署。这些重要批示指示和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力保障,标志着农村环境保护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迎来了大有可为的机遇期。
本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遍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形成家园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乡村风貌。争取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充分利用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发展生态经济,力争达到农村社会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1.1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整村推进,综合整治,解决环翠区目前最突出的农村重点环境问题,切实提高全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重点流域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景美的美好家园。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机制激励,充分调动基层和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密切结合环翠区目前农村实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参照环翠区“十三五”规划,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和建设新农村基本情况,建立全区统一的综合整治重点项目库,对重点项目库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资源整合,重点突破。通过整合重点项目库、集中多部门资源优势,扎实推进,解决农村环境突出的问题,确保重点项目实施科学有序,并取得实效。
坚持远近结合,注重长效。通过远近结合,点面协调,上下联动,联合推进,探索切合实际的解决农村环保的长效途径和办法。
坚持示范先行,逐步深化。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在示范、总结经验基础上,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重点,逐年扩大整治范围,逐步达到片片相连、整体改善。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区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树木,不砍树、不填塘,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
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0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10号;
(5)《关于深化“以奖促治”工作 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59号;
(6)《关于印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36号;
(7)《关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4号;
(8)《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78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2号;
(10)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鲁财建[2011]84号;
(1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环函[2011]464号;
(12)《关于进一步完善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函[2011]683号;
(13)《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等四项文件的通知》,环发[2013]130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5)《关于下达“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6]109号);
(16)《关于抓紧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17)《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水利厅,鲁环发[2015]149号);
(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3)《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4)《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6)《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GB2031-2013);
(7)《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0]132号) ;
(8)《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2032-2013);
(9)《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TA-9);
(10)《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TA-10);
(11)《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政策》(环发[2010]号);
(1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
(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5);
(16)《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20)《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
(21)《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2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
(23)《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83号,2013.12.25);
(24)《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83号,2013.12.25);
(2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26)《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请指南(试行)》;
(27)《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技术指南》(HJ2031-2013);
(28)《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
(1)《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65号;
(2)《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9]48号;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6-1999,;
(4)《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用期)》,计办投资[2002]15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6)《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1]93号;
(7)《关于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调度制度的通知》,鲁财建[2011]167号;
(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
(9)《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
(10)《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
(1)《威海市生态建设规划》,2009.12编制;
(2)《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威海的决定》(威发[2012]11号)
(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威办发[2012]24号)
(4)《威海市2015年统计年鉴》;
(5)《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6)《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7)《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
(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作考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环函[2012]158号;
(9)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技术文件;
(10)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的地方发展规划、环境规划及其它规划;
(11)省政府与各示范市、县(市、区)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
第二章 主要整治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和目标
1.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治理相结合,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1)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
保护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建设隔离防护措施,完善配套相关设施。
(2)生活污水整治
按照市区一体化的思想,依托市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将农村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排污渠、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人工湿地等。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分散式养殖户通过晾晒场、厌氧+还田处理、堆肥+废水处理等方式,对养殖场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
为提高整治成效,以建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以集中连片推进为主要方式。通过省级农村环保资金支持后预期达到的目标如下:
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指标体系
内容 | 指标名称 | 总体目标(%) |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90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 ≥60 |
养殖废弃物 | 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 | ≥70 |
3.1资金安排
威海市环翠区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村庄数7个自然村,其中省级资金61万,自筹资金1300.3万元,总计1361.3万元。
表3-1 2017省级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排情况表
威海市: 年度:2017 单位:万元
序号 | 村庄名称 | 所在地 (乡、镇) | 所属流域区域 | 涉及的调水工程或饮用水水源地 | 是否在集雨区范围 | 人口(人) | 主要环境问题 | 项目类型 | 建设内容 | 预期目标 | 起止日期(年月) | 资金 | ||||
资金总额 | 自筹 | 省级资金 | 市级资金 | 县级资金 | ||||||||||||
一 | 环翠区 | 3 | 5455 | 1361.3 | 1300.3 | 61 | ||||||||||
1 | 刘家疃村 | 张村镇 | 黄海流域 | 否 | 400 | 生活污水 | 污水 | 建设150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 生活污水处理率收集率60%以上 | 2017.1- 2017.12 | 139 | 134 | 5 | |||
2 | 杜家庄村 | 羊亭镇 | 黄海流域 | 否 | 130 | 防护措施 | 饮水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 2017.1- 2017.12 | 30 | 20 | 10 | ||||
3 | 后亭子村 | 温泉 | 黄海流域 | 崮山水库 | 否 | 560 | 畜禽养殖污染 | 畜禽 | 雨污分流渠、挡雨棚、储粪池、污水池 | 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70% | 2017.1- 2017.12 | 10 | 5 | 5 | ||
4 | 北江疃村 | 羊亭镇 | 黄海流域 | 否 | 642 | 生活污水 | 污水 | 铺设总长 | 生活污水处理率收集率60%以上 | 2017.1- 2017.12 | 465.2 | 453.2 | 12 | |||
5 | 孙家滩村 | 羊亭镇 | 黄海流域 | 否 | 1756 | 生活污水 | 污水 | 修建污水管网,将村级工业区污水收集并入市政主管网 | 生活污水处理率收集率60%以上 | 2017.1- 2017.12 | 283.3 | 271.3 | 12 | |||
6 | 张家山村 | 温泉 | 黄海流域 | 否 | 817 | 防护措施 | 饮用水 | 保护区标志3个,围网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 | 2017.1- 2017.12 | 10 | 5 | 5 | |||
7 | 北小城村 | 羊亭镇 | 黄海流域 | 否 | 1150 | 生活污水 | 污水 | 铺设总长 | 生活污水处理率收集率60%以上 | 2017.6- 2017.12 | 423.8 | 411.8 | 12 | |||
3.2项目资金估算依据
实施方案中,各类工程的估算依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中规定的价格区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单价。投资指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采用平均投资估算法,同时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进行投资估算。
表3-2 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程单项预算表
项目类型 | 工程内容 | 单位 | 单价(元) |
饮水 | m | 180 | |
植物篱 | m2 | 1000 | |
界标 | 个 | 500 | |
宣传牌 | 个 | 500 | |
交通警示牌 | 个 | 450 | |
挖深水井 | m | 260 | |
土方开挖 | M3 | 4 | |
石料 | M3 | 60 |
表3-3 污水处理整治工程单项预算表
项目类型 | 工程内容 | 单位 | 单价(元) |
污水 | 生活污水处理器 | 吨水投资 | 3200 |
人工湿地 | 吨水投资 | 3000 | |
污水处理设施 | 吨水投资 | 3200 | |
支管 | m | 约350 |
实施方案中,各类工程的估算依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中规定的价格区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单价。投资指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采用平均投资估算法,同时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进行投资估算。
实施方案中,各类工程的估算依据《农村小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中规定的价格区间,并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单价。投资指南中没有的工程项目,采用平均投资估算法,同时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进行投资估算。
表3-4 畜禽养殖整治工程单项预算表
工艺单元 | 建设内容 | 工程投资(万元) | |||
建筑工程 | 设备工程 | 安装工程 | 总投资 | ||
粪污收集贮存 | 贮存池 | 0.3 | 0 | 0 | 0.3 |
预处理 | 格栅 | 2 | 2.5 | 0.5 | 5 |
调浆、调节池 | 1.7 | 2.5 | 1.2 | 5.4 | |
厌氧处理 | 氧化池 | 8 | 1.1 | 0.2 | 9.3 |
总投资 | 12 | 6.1 | 1.9 | 20 | |
3.3项目资金估算结果
2017年环翠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项目预算总投入1361.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项目61万元,自筹资金1300.3万元。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等方面的环境影响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明显控制,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产生较大的区域经济带动效应。随着重点项目的实施,将带动当地建筑施工、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延续,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外资投入,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在该方案实施过程中,对农村进行统一监管,节约人力、财力,从而监管成本降低。通过规模化统筹,减少多次规划,重复投资的问题。同时,提高部分废物得到综合利用,不仅可以减少农村污染物的排放,而且还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
4.2 预期环境效益
1、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加强我区农村环境整治治理,完成7个村庄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对农村饮用水水井进行保护,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脏、乱、差”等现象得到控制,污染加剧的势头将得到遏制;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采取厌氧+还田"等措施,建设贮存池、化粪池等,对畜禽粪尿和废水进行整治,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随着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可大大改善农村脏、乱、差、臭的局面,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将得到大幅度改善,对全面促进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在效益。同时教育和引导农民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约束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将使农民逐步改变不适合环保要求的生活和方式,积极推进生态行为。通过制定公众参与的保障措施、鼓励政策,让农民了解自己的环保权力,使农民逐步形成对农村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监督、生产、资源开发与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普遍关注与积极参与,提高农民在自然资源开发、农业开发项目决策方面的参与主动性。
4.4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完善
1、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不断完善。通过示范项目实施,将促进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有益农村环保的经济政策和投资政策,创新项目管理模式。
2、农村环境保护政策。通过示范项目实施,让村民进一步意识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使完善农村环保经济政策工作顺利展开,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系列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投入以及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真正发挥其效力。
3、资金投向引导。为了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通过省级资金的支持,将再带动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并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金。通过发挥省财政厅拨款和地方配套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农村环保为主线,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大力建设农村环保设施等,真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妥善处理好环保和经济发展问题,让社会大众看到了农村综合整治项目的效果及带来的效益,在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同时,为农民增加收入或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条件,提高了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贡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