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环保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18-11-29 11:48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威海市第十九批信访件共计2件(均为来电举报)。
截至11月29日,已办结2件,其中1件属实,1件不属实,现予以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涉及威海市的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2018年11月2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举报 地点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D370000201811190013 | 威海市环翠区东经122度1分662微秒,北纬37度31分883微秒,环海公路边海岸线上,内河船不定时在上述位置夜间偷挖海沙。 | 威海市 | 海洋,生态 | 11月20日至22日,高区管委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威海市海警支队、公安分局、高区检察院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通过卫星定位,群众反映海域位于高区小石岛附近。由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的联合执法小组,于11月20日21时至21日凌晨、21日9时至16时、21日22时至22日凌晨连续在小石岛附近海域进行巡查、蹲守,未发现盗挖海砂情况。 2.经走访,周边企业和群众均未发现盗挖海砂行为。 | 不属实 | 无 | 无 |
2 | D370000201811190096 | 威海市文登区环山街道办事处帽埠耩村,村内大桥往南走25米水库上面,村书记将荒地卖出后山林遭到破坏。 | 威海市 | 生态 | 11月20日,文登区组织环保、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和环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 1.举报人反映的“水库”实为村南150米处的水塘,荒地位于水塘东侧,直线距离约280米。2012年以前,该地块因长时间撂荒,被该村村委会收回,并于2012年11月被村委会连同周边地块成片发包给承包人徐某,共计约30亩,从事种植业,承包期为30年。 2.经调查,为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徐某计划新建大棚从事果蔬生产。现场勘查时,约4亩土地已平整,并放置建设种植大棚的相关物料。该承包土地内原有一处看护房,面积约15平方米,但由于储存不能满足大棚配套需要,因此新建一处板房,面积约80平方米,原看护房将予以拆除。经套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看护房所占地类为耕地,规划用途为耕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中,“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的规定。文登区林业局通过调阅卫星图片,发现该处荒地块为非林地,不存在破坏山林问题。 | 属实 | 1.由文登区国土资源局督促徐某及时为板房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确保各项手续依法依规。 2.由文登区林业局和环山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村周边林地的监管检查,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