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1-14 17:25
山东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于2018年8月20日至9月8日对威海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1月1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威海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全力以赴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要求,现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主要情况,详情可见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威海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情况的报告》。
威海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力亲为抓整改,亲自审定整改问题清单、亲自调度督导,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多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推动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省督察组反馈意见,威海市制定了《威海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全市整改任务清单,对每一项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建立了清单调度、现场督导、整改销号、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整改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坚持定期调度和重点调度相结合,坚持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及时提醒、督办。推行“市委常委分区督导、市政府领导包案督导、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的督办督查制度,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督促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10月10日,全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7项,其他问题正在全力推进整改。主要整改工作如下: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扛起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2018年11月15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威海市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市先后召开42次会议安排部署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80次批示,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5个问题,已经全部查清,并初步形成追责意见报送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组。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组织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也通过多种形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截至2019年9月,受理省环保督察热线群众信访件160件,办结156件,受理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群众信访件4768件,办结4766件。
二、聚焦聚力破解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扛起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制定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打好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治理等8大战役作战计划,系统构建了“1+1+8”制度体系。二是着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编制了城市风貌保护规划、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湿地保护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全力培育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持续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壮大发展。制定了《威海市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出台了《威海市支持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实施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引导鼓励园区外生产企业搬迁入园。认真做好化工园区创建工作,文登区、南海新区化工园区和临港区塑料助剂化工园区被确定为省级化工园区。三是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严格落实专项督查、问题曝光、销号管理、预警约谈、考核问责、生态补偿等“六项机制”。2019年上半年,SO2、NO2、CO浓度分别为7ug/m3、21ug/m3、1.2mg/m3,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PM10、PM2.5浓度分别为67ug/m3、34ug/m3,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编制了《威海市打好黑臭水体和河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制定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核查国家海洋督察反馈的215处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开展了黄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扎实推进净土行动。组织各级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对全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完成辅助工程建设,主体工程进展顺利。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开展“2019年农安绿盾行动”,完成975个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并验收,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98.78%。全力推进全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各项试点工作。2019年9月,《威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四是坚定不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查处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企业。2019年1—8月,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95件,处罚金额578万元。限产停产1件,移送拘留1件。制定《威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多方收集环境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五是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人员转隶、局机关科室及人事调整等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分局授牌、启用新印章、机构编制上收、人事档案审核、人员转隶、资产上划、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完成生态环境督查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阶段性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市建立一级环境监管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79个、四级网格2915个。
三是驰而不息抓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市上下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坚决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高标准把控进度,紧扣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无论是阶段性目标还是整体进展都符合进度要求,只能提前、不能拖后。坚持高标准销号管理,一事一销号,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整改任务全部达到后进行销号。坚持高标准把握整改效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能从严整改的决不从宽,能从快整改的决不拖延,能彻底整改的决不敷衍,坚决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决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二是全面落实“1+1+8”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威海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河道治理、海湾治理、水源地水质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8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转型。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和举一反三,责令各区市、各部门对各自区域、各自领域范围内的生态环保问题持续举一反三抓整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杜绝一类问题;解决一个地方的问题,其他地方也不能再犯。三是进一步卡紧压实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属地范围内环保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扎扎实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防止研究问题大而化之,部署任务敷衍了事,遇到难题推诿扯皮,考核问责流于形式。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从严问责,一追到底,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各项工作和责任的落实。
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有关情况的报告
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落实省督察组反馈意见要求,研究制定了《威海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扎实整改、坚决整改,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8年11月15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威海市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市先后召开42次会议安排部署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作出80次批示,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制定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打好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治理等8大战役作战计划,系统构建了“1+1+8”制度体系。制定了《威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战办法》,建立健全环保督察整改督战机制,将上级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督战内容,进行跟踪督办,强化现场复核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制定了《威海市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威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威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区市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及相关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3.进一步加强考核。将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全市“六位一体”考核监督机制,每年向各区市下达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对在省环保督察中被通报或问责的、对省级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延误或被退回的,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
4.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我省实施细则,针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并初步形成追责意见。针对省督察组交办案件边督边改情况,约谈8人、问责6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研判“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行风热线等群众投诉事项,排查生态环保领域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对发现的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环保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及制度漏洞等问题,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建章立制,倒逼责任落实。聚焦表态多、行动少、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报瞒报”、让环保“让让道”、干预环境执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环境污染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深挖严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
1.进一步优化空间发展布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编制了城市风貌保护规划、水安全保障总体规划、湿地保护总体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正在编制“三线一单”。开展了人口综合承载力研究。编制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订威海湾港区、南海港区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搭建三维实景城市模型平台,建设“多规合一”综合运行系统,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持续推进绿色循环发展。全力培育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持续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壮大发展。制定了《威海市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了轮胎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初稿,科学指导区市制定轮胎、氯碱产业“一企一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注销、变更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3.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落实《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新建燃煤项目必须严格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全市煤炭消费不出现反弹。组织召开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起草了《威海市能源与热电联产规划》,稳妥推进核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项目建设。加强煤炭质量监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了《2019年散煤治理实施方案》,对散煤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将散煤列入2019年度市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重点范围,开展流通领域销售煤炭质量检查专项行动,抽检面达到50%以上。
4.大力加强园区集约发展。出台了《威海市支持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实施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引导鼓励园区外生产企业搬迁入园。认真做好化工园区创建工作,文登区、南海新区化工园区和临港区塑料助剂化工园区被确定为省级化工园区。对照山东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标准,3个园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梳理环保、安全方面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全市化工园区建设专题会议,建立了化工园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月调度制度,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化工园区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精准发力、每微必争,空气质量连续三年稳定达标。制定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针对9种污染物、覆盖10类污染源,完成大气污染源解析。建成覆盖全市73个镇街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对全市镇街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通报。全市364座加油站全部完成一、二级油气回收改造,所有电力企业的53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货运车辆路查,严禁“黑烟车”上路。开展“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扬尘集中整治三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部门联合专项督查,狠抓道路、市政、建筑工地和散流物体、裸露土地等扬尘。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严格落实专项督查、问题曝光、销号管理、预警约谈、考核问责、生态补偿等“六项机制”。2019年上半年,SO2、NO2、CO浓度分别为7ug/m3、21ug/m3、1.2mg/m3,达到了国家一级标准;PM10、PM2.5浓度分别为67ug/m3、34ug/m3,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河海统筹、水陆共治,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科学调整12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设置或更新水源地边界坐标257块,宣传牌、交通警示牌113块,新建一级二级保护区防护围栏9000余米,建设桥梁防撞护栏1460米;切实抓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积极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争获中央资金6707万元、省级资金3600万元。编制了《威海市打好黑臭水体和河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超标预警、定期通报、挂牌督办三项制度,对超标河流提前预警,对不达标河流实行挂牌督办,进行现场督导。积极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母猪河人工湿地一期项目顺利投运。认真落实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要求,制定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面核查国家海洋督察反馈的215处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开展了黄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全市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3.扎实推进净土行动。组织各级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对全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进一步核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工业企业用地调查。修订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南,持续开展调查摸底,动态建立重点监管源清单。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处置船舶(机动车)废油、化工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完成辅助工程建设,主体工程进展顺利。巩固打击进口固体废物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回头看”,持续开展“五废”整治,依法取缔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
4.全面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开展“2019年农安绿盾行动”,开展节水节肥和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6100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65万亩;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高区、临港区2018年度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新增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1000多亩。完成975个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并验收,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98.78%。实施农药减量控害,确定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相融合示范点2个;完成饲料兽药及产品等抽样监测101个批次、畜产品监测抽样畜产品抽检258个批次,监测合格率99%。开展农药管理“百日攻坚”等行动,查获违禁农药6000余袋(瓶)。
5.全力推进全国“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实行了集中办公,全力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编制了《威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9年9月,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四)坚定不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1.开展上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回头看”。深刻吸取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潍坊围滩河表面整改等典型案例教训,对所有督察问题,按照“五个办结标准”,切实提高整改质量。建立了环保督察整改督战机制,全市成立10支督战队伍。建立完善整改台账制度、整改督导制度、整改销号制度“三个制度”,实行整改清单化调度,构建起市级综合督查、区市属地督查、部门专项督查的常态化督查体系。规范整改销号流程,坚持一线工作法,现场检查、集体研判、专家会商,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落实不到位不销号。
2.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查处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企业。2019年1—8月,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95件,处罚金额578万元。限产停产1件,移送拘留1件。制定《威海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多方收集环境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力度。
3.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启用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配套制定了使用规范,要求所有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的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全部现场执法检查,及时上传有关执法业务数据。开展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开展了移动执法终端使用情况、数据传输情况专项检查,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实现常态化,带动提升规范化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信息资料,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
(五)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建立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挂牌、人员转隶、局机关科室及人事调整等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分局授牌、启用新印章、机构编制上收、人事档案审核、人员转隶、资产上划、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完成生态环境督查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阶段性建设,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市建立一级环境监管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79个、四级网格2915个。
2.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制度体系。编制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出台支持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整合财政各类涉农资金5亿元,通过项目支持、贷款贴息、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市场化方式,集中用于全市乡村振兴十大样板片区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和领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保障重点,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倾斜,逐步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3.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制定出台《威海市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持续提高工业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推动工业从“制造”向“智造”转变。全市新认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7家,总数达到19家。5个项目入选省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位列全省第二。启动编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9年—2021年)》,128个项目列入省第一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建成达产后年可增加销售收入90.13亿元。
(六)坚定不移加强公众参与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组织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也通过多种形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精心指导下,积极推进威海市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基地建设,目前已完成基地大纲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以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和威海环保小卫士为载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注重环境宣传典型培养,推出国内首部大型环保儿童剧《幸福在哪里》。全市上下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治污,共建、共治、共享的环保大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整改销号情况
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340件信访件,截至10月10日,已完成整改324件,其中已整改销号114件,区市已整改完成、市直部门正在开展现场复核210件,正在按照计划推进16件。
(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我市反馈意见共4方面15类36项问题(含责任追究问题5项),其中,共性问题4项、个性问题32项。截至10月10日,共整改完成7项,其中,区市已整改完成、市直部门正在开展现场复核3项,分别是反馈问题5(高区万丰奥威异味污染问题)、8(文登区岭上孙家村养猪场设施拆除问题)、35(综保区世一电子危废管理问题);市直部门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整改销号工作4项,分别是反馈问题7(禁养区养殖厂设施拆除问题)、12(煤炭削减问题)、18(张村泵站污水外溢问题)、31(火车站进站口噪声污染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等情况附后)。
(三)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情况
1.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狠抓整改不放松,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严防死灰复燃;对于正在推进的,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既定路径扎实推进,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启动的,立即着手,马上研究启动;对即查即改的,立即整改到位。
2.继续开展“后督查”。开展多批次、多层面的现场抽查督查活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方式,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重点案件现场督导检查,对整治缓慢、难度较大的案件,做到紧抓不放、持续跟踪,督促环保督察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
3.举一反三排查整治。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暗访发现问题,对照《问政山东》反映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环境监察第四办公室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以及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组织各区市和市直部门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排查整改。针对有关行业和区域普遍性问题,制定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解决好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质量问题。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辖8个区市和市直相关部门都成立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扎实推进整改
1.完善整改工作制度。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的思路,建立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按时调度、上报整改进展情况;推行“市委常委分区督导、市政府领导包案督导、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的督办督查制度,确保问题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建立了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制度,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落实不到位不销号。
2.推进环境信访处置机制长效化。完成生态环境督查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阶段性建设,形成了“受理解答、确责转办、办理跟踪、督办考核、处罚问责、反馈公开、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的环境案件处置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受理省环保督察热线环境信访转办件160件,已办结156件;受理我市环境信访案件4768件,已办结4766件,所有受理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全部公开。建立了重点案件会商处置机制,对重点环境案件召集属地政府、相关职责单位进行研判和会商,分析案件难点疑点,对案件会商定性、提出审议意见,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结合整改,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为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严格督导检查
将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作为推进督查力量整合的重要内容,继续落实“市委常委分区督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包案督导、责任单位负责落实”的督导机制,实行台账管理、跟踪问效、挂账销号,构建起市级综合督查、区市属地督查、部门专项督查的常态化督查体系,有效推动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环境监察办公室,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件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和座谈调研,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将问题整改到位。
(四)强化信息公开
在威海市政府网站、威海日报、威海广播电视台“一网一报一台”持续开设“生态威海 绿色发展 省级环保督察专题”专栏,严格按照督察组要求,把交办问题数量、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以“文字+附表”的形式,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印发《关于做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明确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载体及报道频次。各区市、开发区及有关单位指定采访联络人,建立联络人微信群,及时提供贯彻落实情况的新闻素材。威海广播电视台《威海新闻》每周四安排5—10分钟,专题报道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威海日报、市政府网站每周五宣传报道一次督察整改进展情况。重点报道全市推进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及具体落实等情况;具体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整改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目前,共发布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相关报道187条,其中,电视台报道71条、报纸报道65条、网站报道51条。
(五)严肃责任追究
省级环保督察期间依法依规问责14人。对省责任追究组向我市转交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已经全部查清,并初步形成追责意见。2019年6月21日,已将《威海市移交问责清单调查处理意见汇总表》上报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追究组审核。
四、问题不足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整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个别整改措施落实不严不实,一些环保难点问题尚未建立长效机制,环保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巩固和提升环境质量的压力增大。主要体现在: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个别区市和部门领导干部认为威海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比较到位,缺乏对环境保护艰巨性、严峻性的认识,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估计不足,回应不够得力,思想不够统一,态度不够坚决,对铁腕治污、刚性减排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压力传导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没有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认为抓环保工作是生态环境部门的事,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力度不够。部分单位责任未压实,不是主动抓环保工作,而是被动应付。
(三)执行落实有待夯实。有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单位没有找准工作站位,没有严格履行好环保执法检查职责,对群众举报受理不及时,执法检查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五、下步措施
一是坚决抓好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高标准把控进度,紧扣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无论是阶段性目标还是整体进展都符合进度要求,只能提前、不能拖后。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分时段量化整改任务,既有长期目标、又有短期进度,每个阶段都要有明显的、可见可查的整改成效。坚持高标准销号管理,一事一销号,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整改任务全部达到后进行销号。坚持高标准把握整改效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评价,能从严整改的决不从宽,能从快整改的坚决不拖延,能彻底整改决不敷衍,坚决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决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
二是全面落实“1+1+8”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威海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河道治理、海湾治理、水源地水质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治8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转型。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和举一反三,责令各区市、各部门对各自区域、各自领域范围内的生态环保问题持续举一反三抓整改,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杜绝一类问题;解决一个地方的问题,其他地方也不能再犯。
三是进一步卡紧压实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属地范围内环保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扎扎实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防止研究问题大而化之,部署任务敷衍了事,遇到难题推诿扯皮,考核问责流于形式。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从严问责,一追到底,以严格的问责倒逼各项工作和责任的落实。
我市将坚定不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深入推进“四减四增”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不断开创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威海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附
威海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整改
工作进展情况
一、通过督察发现,一些区(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对本区(市)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有依赖性,对优良的生态环境沾沾自喜、盲目乐观、骄傲自满。认为自然环境好就是工作做得好,对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不足缺乏清醒认识,对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的矛盾与挑战缺乏忧患意识,导致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够强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8年11月15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威海市反馈会议召开后,我市先后召开42次会议安排部署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先后作出80次批示,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纳入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制定了《威海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战办法》,建立健全了环保督察整改督战机制,将上级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督战内容,进行跟踪督办,强化现场复核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些区(市)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既未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一些领导干部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印发《威海市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威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威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区市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及相关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考核。将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全市“六位一体”考核监督机制,每年向各区市下达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对在省环保督察中被通报或问责的、对转办的省级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延误或被退回的,制定扣分标准和要求,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
三、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举报投诉件,有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加强日常调度,每月调度各区市和市直部门上级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工作进展。截至2019年8月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245件信访件,已整改销号240件。
(二)2019年2月26日,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实施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件整改销号制度的通知》,明确各区市、市直相关单位交办件整改销号责任,规范整改销号流程,切实将交办件整改到位。
(三)2019年5月29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狠抓整改不放松,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严防死灰复燃;对于正在推进的,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既定路径扎实推进,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启动的,立即着手,马上研究启动;对即查即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
四、从本次督察接到的340件信访投诉件来看,其中有14个投诉件是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中交办过的(环翠区3件、文登区2件、荣成市1件、乳山市2件、高区4件、经区2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截至2019年10月10日,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340件信访件,已整改完成324件,其中已整改销号114件。14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过的信访件已整改完成10件,其余4件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建立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销号制度,明确各区市交办件整改销号主体责任,实行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及公示公开制度,规范整改销号流程。
(三)严格整改销号标准,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区市报送的整改销号交办件开展现场复核,对现场复核达不到整改销号要求或经公示公开群众有异议的交办件,均退回属地重新办理,并予以重点跟踪督办。
五、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时,群众举报万丰奥威有限公司异味扰民,本次督察再次接到群众相关举报。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虽然安装废气收集装置,但仍存在明显气味,生产区域的环境质量也比较恶劣。2017年以来,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对该企业进行了整治,但异味扰民问题仍投诉不断。
整改时限:2019年3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一)继续实施喷涂废气治理再提升工程。2018年11月20日确定由威海捷诺曼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治理。2019年1月完成细化方案制定,并签订合同,开始入场施工。3月底完成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安装工作,试运行期间发现原喷淋塔效率过低,影响催化燃烧处理设施效果,企业随即对喷淋塔进行改造,5月5日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与企业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6月20日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有组织排废气、无组织废气中VOCs、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2019年6月底,企业完成该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自行环保验收工作。
(二)抓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于2018年12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提交实施方案,2019年7月完成自验收。
(三)建设自动在线监测设施。2019年5月底完成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并投入试运行。
(四)开展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已督导企业调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2018年12月完成制度建设并报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备案。
(五)出台了《威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调动执法力量,严打违法犯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全市扬尘、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等情况开展了两个阶段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市区范围内组织重点工业企业进行错峰生产,派出4个检查组每日进行巡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落实企业帮扶工作,指导企业进一步了解环保领域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落实环保措施,自觉补齐环境污染治理的不足与短板。
(六)全面加强日常监管。2018年9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带领企业有关人员到滨州考察学习了盟威戴卡轮骰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情况,对企业提出采用燃烧法治理废气的要求。在企业喷涂废气治理提升改造期间,有效结合日常监管与双随机抽查,保证了每月至少到现场督导检查两次,同时派专人负责,每周调度企业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抓紧时间推进整改工作;为精确掌握和了解企业生产异味点位及异味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执法人员不定期在企业周边进行监察。针对改造期间偶有群众反映异味问题的情况,加大对企业的检查频次,督导企业到周边院校、企业进行解释、沟通工作。为持续跟进整改效果,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自行或督导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外排废气进行检测共计8次,监测结果均显示外排废气达标。
六、整改落实存在“上热下冷”“政热企冷”“冷热不均”的问题。有的干部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有的部门“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的意识不强,甚至认为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改革和大部制改革之后,自己就没有管环保的职责了,有隔岸观火心态;在落实整改措施时,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工作“六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全面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负起“管生产管环保”责任,对本行业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全面负责生态环保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责任。企业全面负起达标排放的主体责任。引导强化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的参与责任。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自觉履行监督责任。
(二)印发了《威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下一步,按照机构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将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奖惩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面完成分局授牌、启用新印章、机构编制上收、人事档案审核、人员转隶、资产上划、档案整理移交等工作;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上划人员名单公示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档案资料正在整理,基本具备了上划条件。
七、督察发现,禁养区内被责令关闭的部分养殖厂设施拆除不彻底。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威海市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设施拆除工作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区市开展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设施拆除检查工作。
(二)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区市政府、管委加强整改现场复核检查,加快开展整改销号工作。
(三)省生态环境厅、畜牧兽医局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禁养区划定排查工作,全面核实禁养区划定的依据、范围、面积、关闭和搬迁养殖场户规模等情况。农业农村部联合指导组对文登区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了相关资料,提出禁养区划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能扩大划定范围,并对2家养殖场进行现场调研。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各区市正在调整禁养区划定,对禁养区关闭搬迁对象进行了调整。待各区市禁养区划定确定后,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销号工作。
八、文登区大水泊镇岭上孙家村西南50米某养猪场,距离坤龙邢水库不足500米,虽然已经将生猪转移,但沉淀池、粪便收集存储等设施未拆除,随时可以恢复养殖。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沉淀池、粪便池已拆除,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该养猪场进行检查,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反弹。
九、城市扬尘污染管理不够精细化。部分区(市)和部门对扬尘污染治理查处不严、监管不到位。督察中发现,城区内多处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未达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建筑工地现场沙(土)堆未覆盖、路面未硬化、运输车辆遮盖不严等问题较为突出。多处路面年久失修,道路扬尘和城郊车辆管理不够精细,散装物料运输密闭设施标准不高,城乡结合部存在工程车和渣土车未封闭运输的现象。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明显存在管理粗放、标准不严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印发了《威海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在建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标准,建立了扬尘治理网格化监督检查巡查机制、“六个百分百”周报制和每月工作简报制度;各级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签订《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承诺书》,明确各参建单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督导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处罚工地建筑垃圾扬尘污染13起、道路遗撒污染45起。
(二)公安部门加强渣土车交通秩序管控力度,通过日常管控与集中行动相结合、异地用警和交叉执法相结合等方式,突出夜间时段和重点区域,每月联合交通等部门开展渣土车运输遗撒、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并予以曝光,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6次。市区范围内严格车辆通行证审批,明确行驶时间和路线,对交通违法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减少通行证发放数量,并对其进行约谈,督促全面整改。今年以来,共查处渣土遗撒3480起。
(三)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推行农村公路施工工地环保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各施工单位对路基边坡、裸露地块遮挡,并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洒水降尘。研究制定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将货运车辆扬撒治理和超限运输列入月集中执法和日常执法检查内容,每月不定期开展货运车辆路面扬撒和超限运输检查。今年以来,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了30余次联合行动,共查处超限运输车辆33辆次,扬撒运输车辆78辆次。加强扬尘治理和超限运输的宣传,采取集中约谈、个别走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取土场、料场和施工工地等场所相关负责人展开宣传教育,要求进出上述场所的道路运输车辆自觉做好车轮清洁、车厢覆盖,从源头上减少路面污染、扬撒现象。
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相关部门未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检查,监管能力不能满足机动车迅猛增长的需要。本次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交通污染扰民的问题较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加强联合执法。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在长途客运车、货运车等集中停放地,对重型柴油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抽测。构建“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进一步强化超标车辆排放监管。今年以来联合开展了53次综合执法检查。
(二)加强源头管控。加强柴油货车新车登记查验工作,仔细核对车辆参数,比对《公告》信息,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对经核查实车环保达标情况与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予办理登记业务。严格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共注销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含未登记排放达标信息车辆和“黄改绿”车辆)1073辆、公告牌证作废1552辆。
(三)加强路面管控。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冒黑烟、闯禁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机动车冒黑烟137起,闯禁行784起。
(四)加强交通噪声监管。适时组织警力,成立专项治理小分队,加大流动巡查力度,严查机动车鸣喇叭催促、警示、大货车夜间行车鸣喇叭警示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机动车违规鸣笛3538起,增设20处机动车禁止鸣喇叭交通标志。
十一、根据省“四减四增”方案要求,2018年每个设区市至少要建成5台(套)机动车尾气道路遥感监测设备,威海市至今尚未建设。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未达到序时进度。
(一)2018年市级安排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资金400万元,用于2台遥感监测设备购置。
(二)市区2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正在建设中。2019年6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了全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和路检路查工作座谈会,要求2019年10月底完成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建设工作。根据会议精神,我市积极推进,2套(1套固定、1套移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正在建设中,预计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
(三)区县3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在积极推进建设。其中,文登区建设方案已提交专家审核,正在准备二次评审;10月8日,荣成市发布遥感监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将于10月29日开展现场招标工作;9月20日,乳山市发布遥感监测设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将于10月16日开展现场招标工作。
十二、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任务落实不力。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煤炭在威海市的能源消费中占比偏高,煤炭年消费量在1100万吨以上,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的80%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近2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过低,占比仅7%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3个百分点。
整改时限:2019年8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整改销号工作。
(一)截至 2017 年底,已全面完成省历次下达我市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目标,累计压减煤炭10多万吨,超额完成省里下达我市“2017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净压减2万吨”的任务目标。2018年7月,省里下达的《关于全省和各市2017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情况的通报》(鲁发改环资〔2018〕837号)中,对我市2017年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予以通报表扬。目前,我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已下降到63.4%(考虑电力调出因素),比全省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80%低16.6个百分点,并超额提前完成了《山东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鲁政发〔2017〕15号)中提出的“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70%左右”的任务目标。目前,我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为8.37%,高于全省4.07个百分点。
(二)按照《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23号)要求,2018年10月印发了《威海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将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区市。
(三)印发《威海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监管考核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日常监管、考核问责,建立我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考核机制。定期调度各区市煤炭消费情况,准确把握全市煤炭消费运行动态和趋势,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对各区市煤炭压减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及时预警并提出应对措施,督促各区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煤炭消费。
(四)2018年11月,组织召开全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协调小组专题会,部署安排、协调推进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任务目标。目前,省统计局尚未公布2018年度我市煤炭消费总量数据,经初步统计,预计我市能够完成2018年省里下达的煤炭压减任务目标。
(五)根据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威海市煤炭消费总量为1040万吨,提前并大幅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至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106万吨的任务目标。
十三、城市主城区和各区(市)城区供暖机组仍然以燃煤为主,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清洁化供暖未全面推开,散煤燃烧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编制了《威海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2018—2022年)》,以保障城乡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原则,指导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市集中供热入网面积9777万平方米,提前并超额完成2020年集中供热入网面积8921万平方米的任务目标。
(二)编制了《威海市2019—2020年农村清洁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9年、2020年农村清洁供暖8.16万户的改造计划,其中2019年计划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用户3.69万户,2020年计划新增农村清洁取暖用户4.47万户;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清洁取暖率预计达到57%。截至2019年7月底,全市开工8958户(集中供暖8400户、分散供暖558户),完工4208户(集中供暖3840户、分散供暖368户)。
十四、督察期间发现多处散煤销售点,部分区(市)散煤销售查处力度较弱,各区(市)散煤销售场所统一规划建设工作进展较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对全市煤炭经营户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掌握经营户的主体数量、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无照经营煤炭的行为依法查处。目前我市共有煤炭经营业户101家,已经建立《全市散煤经营业户台账》,并根据经营情况,每月更新。
(二)制定《2019年散煤治理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散煤和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线、农村边远地区为重点区域,对环保督察曝光问题区域、多次抽检不合格的经营户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惩处力度。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三)起草《关于全市散煤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对全市散煤治理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成立督战队,实地督导检查煤炭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各区市均制定了煤炭销售场所规划。
十五、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指标有上升趋势。虽然2016年、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去年威海市臭氧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刚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2018年继续达标的压力较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基础薄弱、底数不清,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全面实施《威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针对9种污染物、覆盖10类污染源,完成大气污染源解析。建成覆盖全市73个镇街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对全市镇街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通报,实现了大气治理精细化、信息化、智能化。
(二)全市364座加油站全部完成一、二级油气回收改造,所有电力企业的53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重型柴油货运车辆路查,严禁“黑烟车”上路。
(三)开展“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扬尘集中整治三个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分类实施了清理取缔、整改提升等工作;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持续下降;针对威海山在城中的区域特点以及大气污染治理的阶段性问题,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施部门联合专项督查,狠抓道路、市政、建筑工地和散流物体、裸露土地等扬尘。针对2019年空气质量反弹趋势,向各区市发出了预警函,召开了专题会议,开展了市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狠抓扬尘污染、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污染、空气污染过程应对等“四个关键问题”,严格落实专项督查、问题曝光、销号管理、预警约谈、考核问责、生态补偿等“六项机制”,采取铁腕手段,每天必争,每微克必争,每个环节必争。
(四)2018年5月,原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等7部门印发《威海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将化工、轮胎、造船等VOCs高排放行业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十六、(反馈问题一)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污水管网整体规划布局存在欠缺。城市部分老旧生活小区存在污水管网破损、沉降、断裂、与雨水管网交叉混排等问题,个别偏远小区污水管网未接入主管网。有的污水管道高度明显高于雨水管道,存在污水渗漏后通过井口混入雨水管道的现象。城市污水排放治理不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拟定了2019年度城市雨污分流改造计划,计划重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项目22个、改造管网50公里,目前已完成改造项目7个,改造管网5.4公里。积极推进污水管网建设,今年已建成城区污水管网25.4公里。
(二)市财政局每年安排“污水泵站管网运行费”2320万元,以后年度将按照实际运行情况,考虑增加补贴资金。同时,为缓解区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对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按照50%的比例安排市级补助,目前均已兑现。
(三)2019年文登区实施香岩片区、单山片区、马家庵片区、七里片区、西南庄片区、威凤片区、三里河片区、汕头路南片区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住宅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223户。4月份启动改造工作,目前已完成雨水管道敷设10837米,污水管道敷设11528米,完成总工程量约93.8%。
(反馈问题二)部分镇驻地及少数较大村,虽然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污水收集处理率不高;个别镇级、村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召开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暨技术培训会议,建立了市农村生活污水调查微信群,完成了全市66个镇2412个行政村的摸底调查,形成威海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调查报告和基础表数据。截至目前,已完成371个行政村农村的生活污水治理。
(二)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未对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市、区)依据省方案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2019年未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以各市自行确定的完成率作为考核目标。目前,我市所辖各区市正在编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方案。
(三)已开始新一轮镇村污水处理与管网建设。1.中心城区。目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基本已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2019年中心城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38.3公里。2.文登区。2019年研究制定了9个镇和1个埠口港污水处理工作整改台账。目前,各镇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维护,新铺设污水管网3公里;计划于2020年对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配套管网进行提升改造或新建,目前已对各镇新建污水处理厂或改造提升项目提出了具体的选址意见,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聘请污水处理专营机构对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逐一排查,印发4期工作通报,宋村镇、泽头镇、大水泊镇、高村镇、埠口港已委托第三方专营机构托管运行,实现专业化管理。3.荣成市。2018年以来,荣成市投资1.4亿元建设镇街污水处理站5处,配套污水管网60.1公里。4.乳山市。聘请威海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乳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目前,实施方案正在编制当中,预计10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四)2018年12月26日,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18〕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的通知》(威政办字〔2018〕114号),要求有条件的区市实行生活污水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要求、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荣成市率先开展新型社区污水处理收费试点工作,对已通自来水的新型社区,每方自来水加收0.5元的污水处理费。
(反馈问题三)各区(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进展不平衡。
整改时限:2019年1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一)全市累计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39.2万户,基本完成改厕任务,其中2015年底前实施6万户、2016—2018年实施33.2万户。2018年11月,环翠区被确定为3个省级农村改厕提升试点之一。2017年9月,环翠区、荣成市、高区、经区、临港区顺利通过省全覆盖认定;2019年1月省农村改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文登区、乳山市进行了现场抽查认定。
(二)坚持一体化推进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发挥出应有效益。
(三)坚持规范化推进,率先编制并以地方标准发布《农村改厕技术规则及图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两个技术性文件,为推动工作提供了统一规范。
(四)坚持长效化推进,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的具体措施,加快建立“五有”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五)坚持制度化推进,健全了相应工作机制,实行月调度制度,强化实地督导、审计监督,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十七、督察发现,威海海澄水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处理生活污水,现进水多为工业污水,且长期超负荷运行。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2018年12月27日,临港区污水厂排海管道与经区污水厂φ1000进水管道对接成功, 2019年1月6日经区污水厂5万吨/日续建项目通水试运行,临港区污水厂初步处理后的污水,并入经区污水厂进行最终处理,解决了达标排放的问题。
(二)加紧推进临港区污水厂扩建工程。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做好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倒排工期,协调、督促各参建方通力协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已完成工程立项、设计招标、土建控制价编制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厂区三通一平施工、边坡支护及桩基基础施工,正在进行生反区及泵站施工工作。
十八、威海水务集团张村泵站提水能力不足,遇雨天进水量较大时,易造成污水外溢。群众举报投诉中,有反映张村泵站污水外溢的情况。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2018年11月底前,对泵站压力管道沿线的排气阀门进行了排查、维修和更换,对泄压井和压力管道进行了疏通清理;2018年12月底前,对泵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将75kw水泵更换为110kw水泵,将扬程由42m提高到55m,将控制柜更换为变频控制柜。
十九、现有垃圾渗滤液处置设施的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目前,威海市正常运转的垃圾处理厂有4个,年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不到80万吨,难以满足处理需求。农村垃圾处理需求持续增大,已经超出城市垃圾处置能力,而新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较慢。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整改情况:1.实施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项目两报告一方案初稿的编制、评审及报批工作,开展了项目稳定风险分析及公众调查工作。2019年7月22日签订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PPP项目合同,项目采购阶段工作完成。2.文登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综合楼完工,渗滤液处理站正在进行综合车间主体和调节池施工,计划10月份投产使用。
(二)渗滤液安全处置情况:1.威海市垃圾填埋场和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在逐步对场区内所有不开展作业区域进行雨污分流HDPE膜覆盖的基础上,配套建设了200吨/日处理能力的渗滤液处理站。2.文登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处理站日处理260吨渗滤液的基础上,通过对原渗滤液调节池池壁加高、扩容,同时新建一座2万立方渗滤液调节池,截至2019年7月底,存量渗滤液全部消减完毕。
(三)我市垃圾处理设施均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和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能力1530吨/日。2018年渗滤液产生量914吨/日,远低于日均处理能力。
二十、全市果园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全市亩均化肥用量为33.61公斤,比全省平均用量高5.88公斤,比全国平均用量高9.67公斤,有机肥的使用量偏少;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在综合防治中所占比例偏小;河流及水库周边普遍存在着农田及蔬菜大棚,在种植过程中由于农药、化肥不合理使用,有害成分残留在土壤之中,形成面源污染,污染物经雨水冲刷流入河流和水库,加重了水体富营养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大多是分散防治,过量用药情况比较普遍。先进的无人机机撒农药推广工作不足。果园反光膜回收与综合利用进展较慢,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大力推广减肥增效技术。通过技术推广、示范带动、项目实施,引导果菜高效特色作物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应用,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目前,全市水肥一体化推广技术面积达到16.6万亩。
(二)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核心,落实增产施肥、经济施肥、环保施肥理念,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19年,我市采集化验土壤178份,发布了玉米、花生大配方8份,发布墒情简报10期。
(三)大力推广农药减量控害技术。2019年全市发布《病虫情报》33期次,为群众开展防治提供依据,减少病虫防治盲目性;加大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的融合,示范推广光诱、性诱技术等绿色防控技术,在文登区、临港区建设示范点2个,引导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提高科学用药技术水平;推广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减少农药的跑冒滴漏,降低用药量。
(四)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全面完成病虫监测、重大病虫防控、植物检疫等工作的基础上,搞好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市建设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点 23个,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达到 114.06万亩次。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23.48万亩次。
(五)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控制。严格落实我市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名录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方案,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储存 67 种高毒高风险农药,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开展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的宣传和推广,引导农民选用高效低毒和生物农药,做好高毒高风险农药替代工作。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审核办理农药(限制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947个,实现了农药市场更新换代。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春季农资市场检查、防范农药安全风险检查、农药管理“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开展农药专项监督抽查行动,加强对我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储存的67种高毒高风险农药的检查清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整治行动有效果。建立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制度,遴选出经营信誉好、技术力量雄厚、具有配送和技术指导能力的5家农药经营单位,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审核。
(六)增加有机肥使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在文登区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鼓励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多种形式的有机肥利用方式,推广“堆肥”面积为11500亩,推广商品有机肥4080亩。加强有机肥堆沤技术推广,指导园区进行有机肥堆沤腐熟还田。
二十一、市、区两级执法队伍和监管能力明显偏弱,未建立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环境执法队伍体系;镇、村两级环保网格化队伍较弱,无专职人员,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环保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足,未有效借助本市“一个中心、四个平台”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2018年,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处置长效机制,受理省环保督察热线环境信访转办件137件,已全部办结;受理我市环境信访案件3132件,其中3122件已办结,10件正在办理中,所有受理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全部公开。2019年申请34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督查指挥中心“一个中心、四个平台”项目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二)目前全市共建立一级环境监管网格1个、二级网格8个、三级网格79个、四级网格2915个。各级网格员数量分别为:一级45名,二级380名,三级235名,四级3576名。
(三)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市考核办绩效考核内容,每半年对辖区各区市考核一次。
二十二、根据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重点区域及道路可视范围内151处矿山治理全部完成复绿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按照《威海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截至2019年7月,已完成治理废弃矿山33处,治理面积94.51公顷;正在施工34处;已完成治理工程设计和正在招投标42处。
二十三、督察发现,文登区宋村镇李仙庄村委会与万和工程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开采土石用于南海工程项目,明确规定使用期限为2011年3月20日至2013年3月19日。截至督察时,该点位未关停,仍发现有开采土石现象,且未进行复垦。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列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完成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将组织施工方按照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土地平整和复垦。
二十四、威海市城市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市区拆迁、建设及公共建筑和居民装饰装修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存在清运不及时和随意倾倒现象。《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除了资源化利用以外,建筑垃圾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消纳场所处置。禁止向经批准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督察发现,威海市仍然存在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和破坏景观的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新增消纳场,2019年计划新增环翠区消纳场1处。
(二)加强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威海市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实施,目前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行业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严格处罚,杜绝擅自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四)对工地及有关企业涉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覆盖扬尘污染处罚17起、道路遗撒污染处罚46起;组织开展沈阳中路、阅山路、海滨路等路段的联合执法行动,检查渣土运输车60余辆;查处温泉镇后亭子村、雅家庄洗沙场裸露沙土未覆盖案件2起;查处恒大悦澜亭高空抛洒建筑垃圾1处。
二十五、柴峰小区北山建筑垃圾长期大量堆积,对山体和环境造成一定破坏,群众多次举报,一直未有效解决。直到督察期间,群众再次举报,才开始全面整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2018年9月2日,完成垃圾分类及清运工作。
(二)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经定期巡查,未发现继续倾倒掩埋垃圾现象。
二十六、在小型鱼粉厂整合改造、上大压小和淘汰低端产能等方面,存在政策解读不到位、被关闭企业不理解等问题,在引领企业走向高端化、规范化、集约化上发力不够,群众信访问题较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强化行业监管,引导鱼粉行业整合升级。荣成市淘汰拆除鱼粉生产线21条,已有11家鱼粉企业对低温发酵技术进行了积极探索。临港区保留鱼粉生产企业仅1家,积极引导企业探索采用新型生产工艺,进行转型升级。
(二)加强宣传引导。荣成市在民生360栏目、微博、威海环境网等,对鱼粉行业整治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临港区对企业进行政策解读,争取企业理解和支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在企业转型升级上持续发力。
(三)加强废气治理工作。引导企业进行尾气的循环利用,进一步减轻有组织排放。持续加强对鱼粉企业环境污染物的监督监测频率,2018年至今,荣成市对生产的鱼粉企业进行监测1800家次。
(四)保持对鱼粉行业整治的高压态势。荣成市根据区域、流域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的鱼粉企业划分为7个片区,实行按格定岗、人在格上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真正把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力争日常监管全覆盖、零遗漏,推动环境精细化监管工作不断深入,目前已完成鱼粉企业用电量控制系统的招投标工作,2018年至今检查企业1.1万多家次。临港区督促镇(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不断加大对鱼粉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规范生产。
(五)强化部门联动。荣成市成立了以生态环境、公安、海洋发展、畜牧业发展中心等多部门参与的环境污染综合执法组,同时利用智慧环保监控,加强了联动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十七、对反复举报的信访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措施,尚未建立长效机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中涉及油烟的23项,噪声60项,分别占问题总数的9.39%,24.49%;本次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截至9月17日)中涉及油烟的64项,噪声67项,分别占问题总数的15.20%,15.91%。工作中没有举一反三,只注重解决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对群众投诉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只要求被投诉的饭店进行整改,对其邻近的其他饭店污染却不闻不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指导各区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进行日常执法检查,各区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上级环保督察投诉举报的油烟污染案件进行检测120余次,督导840余家餐饮业户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维护,对“思烤部落串门烧烤”“五味周黑鸭”等饭店油烟超标排放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十八、督察发现,高区恒瑞街多家饭店油烟污染问题群众反复举报,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关于油烟超标排放问题,6家油烟超标的饭店经整改,油烟均达标排放。
(二)关于新开饭店违反《威海市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的问题,2018年9月4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非鱼莫蜀于2018年9月对关停及1万元罚款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3月19日威海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处罚决定。3月26日,高区行政执法局重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关闭并处罚款1万元。非鱼莫蜀在规定时间提出听证,并在听证过程提交整改证据,认为不存在拒不整改情形。高区行政执法局进行补充调查,证实该饭店已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6月17日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昌德宫烤肉已注销营业执照,二楼自行整改,不再用作餐饮经营项目。
二十九、有的地方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工地夜间施工问题加强了管理,却对其它未被举报的工地噪声污染问题熟视无睹。督察组夜查发现,被群众举报的湾九里建筑工地夜间并未进行施工,但其对面的砂场,装载机、大货车、货船装卸砂石,噪声污染严重,因为无人举报,执法部门未进行制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对湾九里工地外侧金线顶工程空地已进行围档封闭,消除了夜间装卸行为。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竹岛街道加强了夜间抽查工作,督导施工企业严格遵守作业时限,严禁超时施工。
三十、化工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截至目前,威海市尚无一个化工园区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致使分布在园区外的企业迟迟不能实现“退城进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完成省级化工园区申报认定。2019年1月10日,在省政府公布的第三批园区名单中,我市申报的文登区、南海新区化工园区和临港区塑料助剂化工园区全都上榜,为我市化工产业发展集聚高效、绿色发展、化工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提供平台。
(二)加快园区整改提升。结合落实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关于抓好化工园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山东省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标准,对省政府认定公布的3个园区开展了全面检查,重点梳理环保、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组织园区完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2019年5月份,召开了全市化工园区建设专题会议,对有关部门进行了责任分工,有针对性指导园区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建立了化工园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月调度制度,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化工园区不断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出台《威海市支持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实施办法》,整合现有政策,引导鼓励园区外生产企业尽快实施搬迁入园。
三十一、在核实威海火车站进站口噪声污染举报件整改情况时发现,该站没有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措施,制定的整改方案与实际采取的整改措施也不一致,未达到有效的整改效果。
整改时限:2019年4月底。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一)机车由规定进出站车速35km/h降至实际运行速度15km/h,按规定平稳操纵机车,进出站机车禁止鸣笛,减少噪音。
(二)每月分两次对站内道岔区域的道岔和曲线进行涂黄油处理,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润滑不足,立即增加涂黄油次数,保持润滑程度,使轮缘与钢轨摩擦时发出声音降至最低,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经多次实地检测,铁路边界噪声达到《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噪声达标排放。
(三)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经区管委、场站公司等单位,在威海火车站进站口东侧、齐南侧居民楼位置,在场站公司安保亭处安装噪音显示器。
三十二、督察发现,乳山黄垒河中游南黄镇湾头村段采砂场,施工设备拆除后堆放在原采砂点附近。现场封存1.4万立方米已开采的河砂,未进行有效覆盖和转运清理。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对砂场的筛砂、洗砂设备全部搬离,对砂堆进行有效覆盖,已于2018年9月份完成。
(二)按照《乳山市砂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乳山市砂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详细措施,指导砂堆所有者依法依规有序转运清理现有砂堆,责令南黄镇湾头砂堆业户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将砂堆搬离河道2公里以外。2019年7月9日,经乳山市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现场验收,该砂堆已从河道内彻底搬离。
(三)组织对乳山市范围内关停企业进行“回头看”,对关停的企业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坚决杜绝关停企业违规恢复生产。
三十三、少数关停企业“两断三清”不彻底。高区恒多建材厂、都城混凝土搅拌站、荣成市虎山镇得胜寨村冠通建材厂存在暂存物料未覆盖或设备未拆除等现象。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恒多建材厂。2018年10月15日,已将生产物料进行全覆盖;2018年11月19日,已基本建成物料库,生产原料入库储存,2019年1月完成生产场地硬化。
(二)都城混凝土搅拌站。都城混凝土搅拌站门口及厂区内生产场地路面硬化,设有扬尘监测仪、喷淋、进出车辆冲洗等装置,堆料场建仓遮挡,屋面安装喷淋装置。2019年4月,完成了料仓封闭。
(三)荣成市虎山镇得胜寨村冠通建材厂。已全部完成场内石子清理和立柱拆除工作,实现“两断三清”。开展定期巡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十四、正在南海新区建设的市固废综合处置中心工程进展缓慢。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全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建设,2019年底前建成需求与能力相匹配、平常与应急相兼顾,集焚烧、填埋及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二)该项目于2018年9月26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物化车间总体建设完成,设备单机调试中;1#库基本建设完成,2#、3#库总体建设完成;固化车间总体建设完成,固化设备单体调试中;填埋场总体建设完成95%;资源化车间总体建设完成70%,主设备安装完成,管道、仪表安装中;焚烧车间总体建设完成,设备单机调试完成,联动调试完成80%;实验楼建设完成,仪器调试中;综合办公楼、宿舍楼内装完成95%。
三十五、督察发现,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存在危废库建设不规范、标识牌不清、未按要求设置围堰、门窗未有效密闭等情况。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开展销号工作。
(一)针对2018年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该企业重新建设了废酸存储设施,并对危废及时进行了外运处理;在原址改建危废库,危废库周边设立围堰、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立废水收集池,危废库重新修筑坡道,综合危废仓库顶棚设置气体导出口,贮存间外墙及内墙设置警告标志、标签及相关责任制,综合危废库自来水跟危废库分隔开,增加隔音墙高度减少高空噪音,整改后危废库达到了有效密闭要求。
(二)针对2019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区域环境监察第四办公室现场调研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对照危废现场检查内容及规范要点要求,继续进行整改,计划整改完成经现场检查合格后开展整改销号工作,预计2019年9月底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三十六、在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乳山恒邦化工磷石膏非法掩埋问题整改过程中,未就挖出转移运输的磷石膏落实防雨措施,导致部分含磷的污染物随降雨融渗进入黄垒河,造成入海口断面2018年以来有4个月水质劣于五类,其中总磷指标最高超标3.6倍,2018年全年实现均值达标十分困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一)控制管好企业污染点。严格落实恒邦化工公司企业主体责任,对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点位进行治理,切断含磷污染源流向河道的渠道。建设规范化堆场,对厂区内磷石膏堆场建设围挡截渗墙,并进行防雨覆盖,对原有收集水池进行扩容,增加废水储存及处置能力,彻底消除隐患。实施限制生产措施,确保综合利用量与产生量相匹配。加快磷石膏转移和综合利用进度,在磷石膏转运过程中采取物理隔离、密闭运输等防雨措施,避免磷污染物流失,影响环境。
(二)开展综合治理。加大对黄垒河周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及时查处违法排污案件;加大黄垒河水质监测频次,及时掌握水质变化,为治理提供数据支撑。针对黄垒河水质情况,对黄垒河流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立足源头治理,投资1126万元,采取工程措施对黄垒河开展水环境治理。投资650万元,聘请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采取技术处理措施,有效降低了黄垒河水质总磷指标,改善了黄垒河及沿线水环境条件,自2018年8月份以来水质均达到国家标准。
(三)把好环境准入关。禁止在黄垒河源头水环境一级管控区内设置排污口,严格项目审批,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排污口设置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