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1-21 17:07
决策背景:收到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申请后,我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法定审批手续,并于2019年12月29日,组织专家对该公司1.5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提出整改要求。
重要举措:经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核查,项目基本完成了地面防渗系数结论、入场制度分析、管理计划更新、车间全封闭及流程制度上墙等整改要求,基本具备生产条件。我局于2020年1月20日印发《关于同意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复函》,同意该公司开展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活动。
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贮存、焚烧及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薄及管理台账,强化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等方面,规范企业经营活动,防治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关于同意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开展医疗废物经营活动的复函 威环函〔201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