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新佳电子有限公司带有芯片监控的汽车级IGBT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0-07-14 10: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新佳电子有限公司带有芯片监控的汽车级IGBT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13日-2020年7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625420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区抚顺路1号区老年大学北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6420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有芯片监控的汽车级IGBT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223号威海新佳电子有限公司1号厂房内2

威海新佳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威海新佳电子有限公司带有芯片监控的汽车级IGBT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3033万元,利用威海新佳电子有限公司现有1号厂房内2层建设净化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12m2

项目建设IGBT模块生产线1条,运营后年可生产IGBT模块96万只。项目预计202011月投产。

施工期

本项目使用现有工业厂房,不存在新的土建工程,无施工期污染产生。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焊接过程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清洗和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及其化合物、VOCs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7m高排气筒P1排放。

根据分析,有组织排放的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标准要求6.0kg/h60mg/m3

有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4kg/h8.5mg/m3

项目有组织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很小项目车间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值为0.000736mg/m3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2.0 mg/m3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厂界浓度限值,且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引起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2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其产生量为38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在杜绝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为低噪声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噪声值低于70 dB(A)。在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设备运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废物为废电阻、电容,由原料厂家回收。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电路板、废桶、废滤芯、废活性炭。所有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和处置。并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制度,明确其去向和处置方式。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威海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