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11-25 10:02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编码:3710000103801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三)申请主体: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2号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通过,2014年4月修订)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九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分别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六)办理条件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等级的要求;
3、 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权限范围;
4、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和”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
5、 符合相关行业和园区规划环评结论;
6、 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7、 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8、 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9、 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明确可行。
(七)申请材料
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环境影响报告书:
1、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纸质版2份,同时报电子版;
2、基础信息表原件电子版1份;
3、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原件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版;
4、公众参与说明原件纸质版2份,同时报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表:
1、环境影响报告表原件纸质版2份,同时报电子版;
2、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原件纸质版1份,同时报电子版。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报告书3个工作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3号 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分别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2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咨询号码:0631—5897076
电子邮箱:whhbjwrwpfzlkzk@wh.shandong.cn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2号,地址: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号,联系电话:0631—5897076。
②信函提交。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5房间,邮编:264200,联系电话:0631—5897076。
③网络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
网址: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进行下载。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631—5897076
网络查询网址: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查询步骤:
1.进入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
2.在首页找到互动交流模块,进入后,点击办件查询,输入受理编号、密码可查询办理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二楼统一发证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