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7-07 09: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特种涂料生产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特种涂料生产技改扩建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桃园路10号 | 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 |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镇桃园路10号,于2015 年8 月委托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特种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现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15 年8 月20 日给予批复(威环审表【2015】0801 号),《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特种涂料生产项目》于 2019年12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阶段性验收。 考虑到市场需求,威海佳美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新购置调漆釜、分散缸等设备建设特种涂料生产技改扩建项目,技改扩建后,年新增产能2.6万吨环保型涂料,其中包括2.1万吨溶剂型涂料、0.5万吨水性涂料。 | 1、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配套的污水站处理达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经污水管网排入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预混分散、研磨、调色、包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以及质检室、污水处理站、储罐以及危废库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除尘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生产车间东侧换风废气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生产车间西侧换风废气、原料准备废气与储罐区以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质检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二甲苯、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行业Ⅱ时段浓度限值相关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VOCs、二甲苯、甲苯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