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十二批)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9-16 20:55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件共计5(其中来电3件,来信2)。截止9月16已办结4,阶段性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十二   2021年9月1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060039

威海市荣成市桃源街道西南海村:
1.村委主任周某强的弟弟周某平,在村西头公共海域养海参,举报人称有污染,相关部门已经查处并要求恢复原样,但是至今未恢复;
2.周某平在宁津街道办事处南港头村南与东南海村东交汇处囤积大量上土方,经常往船上卖。
3.石岛水产(老板:尹某华)在西南海村内建设高尔夫球场(没有名)占用3000多亩耕地,并在球场内建设别墅,产生的废水不处理直接排放到南海(当地称呼)。

荣成市

海洋

97日,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管委会、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荣成市桃园街道西南海村非法围海一案已于20149月被原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已全额缴纳罚款,但海域未恢复原状。依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拆除海洋工程需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201812月,西南海村委托第三方青岛博研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会审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同意报告书“建议项目予以保留”的结论。为防止出现生产经营活动,2019年,由桃园街道办事处牵头对该养殖区域予以封存。202198日,荣成市海洋与渔业监测减灾中心对该参池水样进行检测化验,参池内海水化学需氧量含量在正常范围内。并委托了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验公司,对该参池水质进行检测,目前正在检测当中。
2.囤积土方地块位于荣成市宁津街道南港头村南,压占土地面积42.55亩,其中未利用地41.03亩、林地1.52亩。该处的土方系荣成市果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堆放,周某平为该公司负责人,土方约270000立方米,来源于“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开关站建设工程产生的废弃渣土。20218月,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在调查荣成市港湾传金建筑材料营销处销售沙土一案时发现,202156月,周某平将南港头村南堆放的部分渣土出售给荣成市港湾传金建筑材料营销处,荣成市港湾传金建筑材料营销处通过船只将废弃渣土销往江苏射阳。目前,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对周某平及荣成市港湾传金建筑材料营销处出售渣土行为进行调查。
3.荣成石岛高尔夫球场已于2015年全国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中被列入整改类,已整改到位,并于2016年通过整改验收。信访反映的别墅区地块不占用耕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水主要为高尔夫球场及周边宾馆等单位日常生产生活污水。2015年,石岛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球场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依托管网收集球场以及周边宾馆等单位污水,经处理后作为中水全部收集、回流到高尔夫球场小水库用于浇灌草坪等,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外排污水现象。

部分属实

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宁津街道办事处、桃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桃园街道办事处严格按要求对西南海村村南养殖区域全面实施封存措施,严禁封存区域内发生任何生产经营及建设活动。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常态化开展好督导检查,确保封存和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于910日对荣成市果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堆放渣土压占1.52亩林地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进行搬离,责令其30日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同时,加紧对周某平及荣成市港湾传金建筑材料营销处出售渣土行为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周某平及荣成市港湾传金建筑材料营销处非法买卖、销售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3.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宁津街道办事处将宁津街道南港头村区域列入重点巡查线路,不断加强巡查力度和频率,严防出现违法行为。

阶段性办结

2

D2SD202109060020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悦海花园一、二期西侧建景观绿轴用地(空地已留出),但迪尚悦海名居小区侵占了部分空地,建了健身器材、车库出入口、排气管道等,其他空地被堆放了黄土和垃圾,下雨后产生污水,外溢到路面上。投诉人认为,迪尚悦海名居于20161028日取得的规划方案,晚于悦海花园的批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悦海花园12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威政字【200585号)),应该按2005年的批复相关要求执行。

经区

土壤

97日,经区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经区建设局、皇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市政府于200510月批准悦海花园一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黄岛路西南侧为一期、黄岛路东北侧为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结合区域空间环境条件,设计了一条东北方向贯通一、二期用地的景观轴线,是以景观硬化为主、绿化点缀相结合的公共开放空间,供小区居民步行至海边公园。悦海花园一期土地属于整体规划、零星开发模式,建设历程近20年,分别由威海迪尚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房产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分批逐步取得。其中,迪尚悦海名居小区位于悦海花园规划的景观轴线西侧,其开发单位威海迪尚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于2016年向原市规划局提交建筑设计方案,在规划的景观轴线中增加了健身场地、地下车库通气孔等功能。原市规划局于20161019日至28日在该项目现场和原市规划局网站对迪尚悦海名居规划方案进行了批前公告,广泛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建议,并明确告知意见建议和反馈的途径,公告期内,没有收到有关利害关系人及业主的异议意见,原市规划局批准了该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景观轴线的视线通廊、空间广度和原规划的建筑位置没有变化,仍属于以景观硬化和绿化相结合的公共空间。迪尚悦海名居规划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办理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应按照原市规划局2016年对迪尚悦海名居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
2.目前悦海花园一期的景观绿轴线及北侧的天泽湾工程项目正在施工作业,近期威海连续降雨,场地处于水湿状态,施工区域部分场地裸露,经区建设局立即安排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抑尘网覆盖封闭目前已经达到了全覆盖,无裸土状态。

部分属实

经区管委组织经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皇冠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继续做好悦海花园小区的业主的政策解释及沟通协调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争取得到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已办结

3

X2SD202109060015

山东省亘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 区经济开发区九龙路北,文昌路东)存在如下问题:
1.企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已经施工,而且已快建设完成。
2.企业 没有同时设计、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3.企业未按要求公开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等。

文登区

其他污染

97日,文登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局、开发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已经施工,而且已快建设完成”问题。
2021526日,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现场检查发现环己二酮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即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改建,依法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威环立(文登)字〔2021〕第9号),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企业按要求停止建设,并缴纳了罚款。2021715日,环己二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审批(威环文审书〔20211号)。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中,配套工程污水处理站、MVR蒸发工序和化验室正在建设中。年产1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规划手续于89日通过市行政审批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812日通过审批(威环文审书〔20216号)。目前,该项目厂房正在建设中。
2.信访反映的“企业没有同时设计、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按照要求,环己二酮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5套,其中主体工程2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己建成,分别为有组织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P1)和粉尘收集处理设施(P2),剩余3套处理设施将根据配套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建设。
3.信访反映的“企业未按要求公开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土地手续,规划手续等”问题。
企业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也按照审批流程及公示程序,分别于2021715日(环己二酮建设项目)和2021812日(年产1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对2个项目进行了审批公示。土地出让成交结果已分别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了公示,规划方案和行政许可手续已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部分属实

文登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局、开发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该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加大对在建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山东亘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能够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和“三同时”制度要求。
2.待项目建成投产,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已办结

4

X2SD202109060052

村主任姜某军,承包合子村虎山(山名)石场,非法开采石材;在村北山无证洗沙买沙;2019年起占有他人山地山林,随意破坏绿水青山、耕地,现在村西头白山以及西北都快挖空了,破坏生态环境。投诉人称有相关图片、视频证据。

乳山市

生态

97日,乳山市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冯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姜某军在合子村虎山非法开采石材,村北山无证洗砂卖砂”问题。反映的合子村虎山、村北山实为冯家镇合子村东北、合子庄村西北和文登区葛家镇交界处,姜某军在该处存在取土洗砂违法行为,不存在非法开采石材问题。其所占用林地在2019年底国家森林督查下发图斑范围内。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3月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已缴纳罚款6800元并补种树木195株。20214月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冯家镇执法中队配合冯家镇政府进行洗砂情况清查时,发现姜某军等人在该处从事洗砂,冯家镇政府当场责令姜某军等拆除洗砂设备,当事人拒不整改。2021515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调查程序,614日案件调查终结,经会审后决定给予当事人姜某军、姜某龙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714日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罚款已缴纳,现场已栽植松树,恢复植被。姜某军取土洗砂问题属实,已处理到位。鉴于姜某军在担任村主任期间,其本人及村内存在非法取土、洗砂等问题,经冯家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216月对姜某军进行了停职处理,姜某军现已不担任合子村村主任。
2.信访反映的“姜某军在合子村西头白山以及西北占有他人山地山林,随意破坏绿水青山、耕地”问题。合子村西头白山处有一废弃矿区,该矿区原属乳山市永兴石子厂,原采矿权利人为徐某,与姜某军无关,已于201515日关停。2017917日,乳山市永兴石子厂向原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自行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申请。2018428日,原市国土资源局批复同意该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的设计方案实施。2019730日,该矿山恢复治理工程通过了专家组的审查验收,施工过程中不存在占有他人山地山林,随意破坏绿水青山等行为。
3.信访反映的“合子村西头白山西北取土”问题。20213月底,市自然资源局发现宋某辉涉嫌非法取土洗砂,并非反映的姜某军所为。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331日将该案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取证会审后,决定给予宋某辉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714日已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罚款已缴纳,现场已种植地瓜,恢复耕种。

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冯家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已办结

5

D2SD202109060053

威海市乳山市诸往镇口子村,2020年开始在村小学校园内(小学已经废弃),村民宫某飞使用锯末制作颗粒,在制作的过程中产生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2020年时只有1台设备,现在有4台设备,并且在小学校园内加盖厂房,也无环评手续。前期拨打12345投诉,乳山环保局告知需要手续齐全后才可经营,但是商家仍在夜间偷着经营。

乳山市

大气

97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为乳山人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宫某飞,主要以锯末加工生物质颗粒。前期接到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该项目无环评手续,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补办手续;因该公司不具备办理手续的条件,202196日,乳山市政府责成诸往镇人民政府按照《乳山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规定依法对其进行了取缔。

基本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诸往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监管,严禁企业违规生产。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