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十四批)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1-09-18 17:13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4(其中来电3件,来信11)。截止9月18日,已办结8,阶段性办结5件,未办结1件。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十四  2021年9月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D202109080244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丹东路87104B1楼,巨浪服装水洗经营手续不全,直排污染物。

高区

99日,高区管委组织市水务局、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怡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问题点位原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丹东路87104B1巨浪服装水洗,已于2019年年底倒闭,现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融恩水洗厂,主要业务为床单、被罩洗涤。
2.信访反映的“经营手续不全”问题。该单位经营证照齐全。
3.信访反映的“直排污染物”问题。该单位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洗涤废水排至城镇污水管网,经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未发现直排污染物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2

X2SD202109080205

威海市文登威力工具存在以下问题:
1.为躲避环保部门监管,电镀车间少量排入废水污水管网,通过装有在线监控设备的排污口排放,然而大部分电镀车间废水走另一条管路,用抽水泵抽入厕所排放至生活污水管网。
2.电镀车间每月产生危险固废,为逃避高额处置费用,每月只有少量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其他大量危险废物单独存放私自转运。
3.电镀车间有大量的不合格品需要使用硝酸进行退镀处理,处理的过程中产生大量黄烟,为躲避环保部门监管,安排职工常年上夜班进行退镀处理。

文登区

99日,文登区组织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96月至20213月期间,该公司利用处理后的部分废水用于冲刷电镀车间厕所。废水冲刷厕所后经总排放口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总排口设有在线监测设备。目前,厕所管道已重新铺设,现已全部改用自来水对厕所进行冲刷。99日,文登区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废水、电镀车间处理后废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
2.调阅该公司的相关数据显示:该公司电镀车间设计产能(1038000平方米),实际产量(2017852000平方米、2018887400平方米、2019918200平方米和2020963000平方米);预计电镀车间危险废物污泥产生量约为25吨左右,实际产生量(2017年为21.261吨、2018年为21.705吨、2019年为19.986吨和2020年为25.4351吨);该公司2017年至2020年污泥转移量(29.265吨、23.9125吨、18.436吨和22.7678吨),2016年暂存污泥约20.728吨和2020年底库存污泥约8.51吨。综合以上数据分析,四年时间污泥产生量比转移量多约6吨,考虑到污泥存贮过程中会有水份蒸发,该差额在合理范围内,该公司不存在私自转运危险废物的行为。
3.按照工艺需求,该公司需采用30%硝酸对部分不合格工件和挂具进行退镀,退镀时产生的“黄烟”(主要为氮氧化物)收集后,经喷淋塔进行碱液喷淋后达标排放。调阅生产记录,企业根据生产和交货实际需求,安排日间或夜间不定时进行退镀处理。调阅该公司近几年退镀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和监测报告(每半年监测一次,最近一次报告为20215月份)发现,退镀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外排废气达标排放,但废气收集率不佳。

属实

文登区政府责成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开发区管委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公司涉嫌部分生产废水混入生活污水排放的行为,已由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加强对该企业危险废物的日常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3.要求该公司于916日前,用透明软板制作一个西到西墙面,南到脚踏板,从地面到顶棚的三面环绕半封闭结构,以此将原位于退镀槽北侧的单边集气罩改为北南西三边半封闭集气罩,使该工艺仅从东边进料出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同时,要求该公司910日聘请第三方对退镀废气收集率进行论证,同时责成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同步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待第三方监测公司出具监测报告后,如存在废气收集率不高的问题,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监督企业立即进行进一步整改,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阶段性办结

3

X2SD202109080170

荣成崖西镇朱埠村方亮圣水有限公司私自开发道路长约3里路以上,砍伐树木约几百棵。

荣成市

生态

99日,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崖西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山东方亮圣水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3月取得位于荣成市崖西镇朱埠村的圣水观风景区经营权。圣水观风景区范围内共有9条道路,均为2018年前修建,山东方亮圣水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接管后,主要是对道路进行了加装护栏、路面填缝等维修,未进行新的道路建设。比对圣水观风景区历年影像图,未发现存在私自开发道路、砍伐树木行为。今年7月,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崖西镇政府曾接到反映圣水观风景区砍树,破坏生态的投诉举报,随即组织现场调查核实,并询问山东方亮圣水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及朱埠村村委负责人,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砍伐树木行为。

不属实


已办结

4

X2SD202109090013

2019年白沙滩镇王家口村于某峰以清淤为名将村东南面平塘西面的石头和土地挖土售卖,以清淤为名将村西北面西北岚水库西南面的口粮地挖土售卖。2020年于某刚在村内西北面山上开挖石头售卖。村内正北面宫八线路东100米路南的口粮地荒废,于某某在耕地内挖土。村东北面的聚安石材厂堆放大理石灰,大理石灰内的冷却液污染水源。王家口村西水库的水填埋后被污染。王家口村西北峦水库周边土被挖走。村东石岭隆丰石材违法加工石子造成严重的噪音和扬尘污染。聚安石材倾倒冷却液和锯泥污染水源。

乳山市

生态

99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白沙滩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于某峰以清淤名义将村东南面平塘西面石头和土地挖土售卖”问题。系王家口村村委会所为,非于某峰个人行为。20177-11月,为满足村民农业生产灌溉需求,经王家口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东沟平塘进行扩容。因村集体经济薄弱,则用扩容产出的土方抵顶了施工工程款。20214月,乳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王家口村委会涉嫌占用耕地取土的违法行为线索后,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给予王家口村村委会罚款20563.2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缴纳,该案已结案。
2.“于某峰以清淤为名将村西北面西山峦水库西南面的口粮地挖土售卖”问题。20177-11月,为增加村内平塘及塘坝蓄水能力,经王家口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和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西北峦水库进行清淤增容。村西北峦水库所占地类为坑塘水面,清淤工程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清出的土方全部用于滨海新区市政道路整修工程填方,不存在挖耕地和挖土售卖情况。
3.2020年于某刚在村西北山上开挖山石售卖”问题。经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于某刚非法采石75立方米,按60/立方米价格计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500元、并处2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纳,该案已结案。
4.“村内正北面宫八线路东100米路南的口粮地荒废,于某某在耕地内挖土”问题。取土点系王家口村20余大姜种植户为改善姜地土壤的民采点,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不是耕地。因违法情节轻微,经案件会审不予立案。目前,王家口村委已对该入口处进行了植被恢复,将所挖土坑作为蓄水坑塘用于农业灌溉。
5.“聚安石材厂堆放大理石灰,大理石灰的冷却液污染水源”问题。20184月,乳山市聚安石业有限公司与王家口村委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村北处废矿坑,用于石材加工产生的锯泥及矿山废料填埋场,租赁费40000/年,租赁期限5年,废矿坑填满后将进行土地复耕。聚安石业公司在大锯切割过程中需降温冷却,循环水中需添加一定量的冷却液,一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矿坑底部为天然矿石,坑内堆存物不会渗漏,且不对外排放。该采石场因达到核定采矿量于202061日关停。为进一步检测是否污染水源,202199日,乳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对王家口村水源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6.“王家口村西水库的水填埋后被污染”问题。前期有个别村民私自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反映水库的堤坝上,2021520日,白沙滩镇和王家口村已组织人员将垃圾清理完毕,不存在填埋现象。为进一步检测水库的水是否受污染,202199日,乳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现场对村西水库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7.“村东石岭隆丰石材违法加工石子造成严重的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实为乳山市龙丰建材有限公司。该项目为临时碎石加工场,主要对王家口村东北面多年堆积的石材加工产生的下脚料和采石场的废料进行综合处置利用,该公司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于202010月取得环评审批意见。该公司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喷淋系统、雾炮机等除尘设施,生产过程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并对露天堆放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2021827日,乳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执法检查时,委托乳山市环境监控中心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2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因此,不存在违法加工石子造成严重的噪音和扬尘污染问题。因市场原因,此次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白沙滩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白沙滩镇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和白沙滩镇负责督导乳山市龙丰建材有限公司在生产时做好企业周边道路等区域洒水降尘措施。

已办结

5

X2SD202109080207

荣成市东山街道办事处石头河村,村支书毕某晓伙同他人将北茂山山脚下(北纬36°5811″东经122°2526″)40余亩耕地及林地盗采,后栽种小树苗;伙同他人在村东放牛山(北纬36°5857″东经122°2619″)铣铁洗砂;伙同他人将唐家村后山一百多亩林地(北纬36°5658″东经122°1949″)采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荣成市

生态

99日,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街道办事处、斥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北纬36°5811″东经122°2526″位于荣成市东山街道东窑村东北,从2015年至今土地现状为村民农田,未发现盗采问题。东山街道石头河村村北有一处山体名为“北茂山”,山脚下有一块面积约25亩的山地存在被破坏的现象,为2010年石头河村硬化村内道路,施工期间需填土,从该处取土使用,没有外销,未发现毕某晓参与。经对比20082021年历年影像图,自2010年至2016年该处地块一直没有变化,2017年堆放乱石,2018年清理搬迁后一直撂荒。20215月,荣成市自然资源局曾接到反映毕某晓挖掘土方售卖的举报,514日石头河村村委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恢复土地种植条件。石头河村村委已对该处土地进行了复耕复绿,但存在复耕质量不高的问题。
2.北纬36°5857″东经122°2619″位于荣成市东山街道石头河村居民点园地内,自2015年开始,一直为村民自留园,未发现铣铁洗砂。通过了解当地群众,石头河村周边没有名为“放牛山”的地方。
3.北纬36°5658″东经122°1949″位于荣成市王连街道南也子口村东南,自2009年至今一直为村耕地。石岛区域内只有斥山街道有一村庄名为岭上唐家,在该村村北、省道305东侧原有一处取土石点。2008年,岭上唐家村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委在该地块取部分土石方用于修路、绿化带填土等。2010年,305省道和长岭路翻修期间就地在该处进行取土。2016年,305省道绿化带修建过程中,在该地块挖取土石方用于绿化带填方,逐步形成采土坑一处。20194月,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荣成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在此进行非法取土,联合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对其进行了制止,并协调斥山街道适时对该区域进行修复。因作业面现场地形复杂,施工难度较大,至20216月完成土方回填。斥山街道办事处根据现场情况编制了修复山体绿化实施方案,因错过了造林绿化的最佳时机,目前仅栽植了部分樱花,其余树种正在分阶段栽植中。

部分属实

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街道办事处、斥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东山街道办事处牵头对北茂山区域增加土层厚度,提升耕种标准,达到原种植条件。
2.斥山街道办事处牵头对岭上唐家区域按照修复方案加快修复进度,对修复区域内未成活的苗木进行补栽。
3.荣成市自然资源局、石岛管理区管委会、东山街道办事处、斥山街道办事处将石头河村、岭上唐家村及周边地区列入重点巡查路线,不断加强巡查力度和频率。
4.荣成市自然资源局结合荣成市砂石资源综合整治行动,对违法开采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5.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岭上唐家区域毁坏林木行为展开调查,调查属实后将进行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6

X2SD202109080247

威海市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大肆破坏生态环境,占用崮山镇沙龙王家村林地、农耕地70亩,建设办公楼、仓库、娱乐设施等。

经区

生态

99日,经区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崮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先后与沙龙王村委会签订了3份《荒山承包合同》,累计承包土地117.99亩。
2.该公司于2012年开始建设养殖基地,养殖项目分别于2010820日和2010112日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主要用于生猪、肉食鸡养殖及附属设施,登记备案面积为24550平方米(36.825亩)。后因环境影响问题,被国家开发银行项目组投诉,养殖项目暂停,生产设施闲置。目前,4个大棚内正在种植农作物,其余7个大棚存放建筑材料,作为仓库使用,仓库占用地类为设施农用地。
3.2014年,该公司在设施农用地范围内新建了职工餐厅和宿舍楼,占地591.9平方米,原威海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2月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并处罚款。20216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办公楼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并处罚款。
4.该公司在沙龙王村南山水库周边林地内修建假山、围墙等构筑物,涉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2864.46平方米,市林业局已对其破坏林地(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作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在威海崮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地范围内,邹某国租用林地从事养殖,在部分林地内搭建了猪舍、鸡棚,涉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1254.47平方米,柳某敏租用林地违法从事种植,涉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2498.82平方米、非法开垦林地610.13平方米,市林业局对上述两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要求邹某国、柳某敏作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

部分属实

经区管委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区管理办公室、崮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对于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的7处大棚,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于12月底前恢复设施农用地用途。目前除鸡棚外,林地内构筑物已拆除,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补植了部分树木。

已办结

7

X2SD202109090020

荣成市桃园街道河东原家村,荣成三星印刷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及绿地6亩左右建设厂房,生产过程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荣成市

99日,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桃园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荣成三星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桃园街道河东原家村,主要从事各种书刊等印刷品的生产与销售。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于2020年初停产,并于2020211日向荣成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目前该公司土地及房产等资产均已通过司法拍卖的程序进行拍卖处理。该公司厂区均为建设用地,不存在压占耕地及绿地问题。该公司在业期间,环评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主要为选纸、裁切、印刷、折页、装订,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公司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936立方米/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过滤后流入市政大管网内,经集中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没有污水直排污染环境的情况。该公司厂房目前闲置未使用,不产生污水,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8

X2SD202109090008

止马岭经济股份合作社虎山路以东,进马路以北的101亩耕地土壤被挖走后堆放几十万立方的石头和苏沙,耕地被破坏,原有生态环境被破坏。

文登区

生态

99日,文登区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管委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地块实为文登金坳新材料有限公司止马岭堆料场,文登金坳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721日取得临时用地手续,用地面积8.6971公顷(130亩),其中耕地7.9591公顷(119亩),临时用地有效期至2023727日。止马岭堆料场堆放的酥石材料主要来源为曲轴空气悬架项目、春光美好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前期土地平整所产生的废弃土方,共计约500000立方米。用于经济开发区内九龙路、九发路、朵山路、昆嵛北路、厦门路、晋江路、香山北路等道路的路基换填以及曲轴空气悬架项目、春光美好商业综合体项目及区内其他建设项目的基础换填。202199日,现场堆放大量酥石,未发现取土痕迹。

不属实


已办结

9

X2SD202109080171

1.宁津街道东风林场北海边,有个叫杜某国的人,违法填海建设码头、养参池,海岸边上盖办公楼、房屋、育苗间,建设用地没有合法手续。
2.宁津街道林家流水产有限公司,非法填海建设码头,在防风林旁边挖沙,造成三处几十亩的大坑,现有大量沙存放在宁津街道洼里村,加工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海里、滩涂和沙滩,污水黑臭。

荣成市

其他污染

99日,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管委会、海洋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杜某国非法填海一案已于201712月被原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99月荣成市海洋发展局申请荣成市法院强制执行。目前罚款尚未执行到位。对于恢复海域原状,按照相关规定,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20年初,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履行恢复海域原状义务,同时协调相关机构,对该用海项目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但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工作处于暂停状态;2021年重新启动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编制当中。目前该码头处于封存状态。未发现杜某国有建设养参池的情况。海岸边建筑物为杜某国养殖场,该处由杜某巍(系杜某国亲姐)2005年从荣成市宁津富强养殖场购买,并进行了翻建、扩建,建设办公楼一处、育苗间两处。其中办公楼建成于2008年,占地约5亩,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育苗间建成于2011年,占地约8亩,用地性质为滩涂。两处建筑均未办理用地手续。
2.林家流水产有限公司填海建设码头于2001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200211日起实施,该行为属法前行为,但其码头建设工程未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且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就投入使用。反映的三处大坑为林家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海参养殖池。2013年林家流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增加集体收入,在村北防风林北侧开挖海参养殖池,陆地一侧约68亩,海洋一侧约58亩。所挖出的沙土部分堆放于洼里村,部分被林家流社区周边海带养殖户用于平整海带晒场,未发现卖沙行为。信访反映的加工产生污水企业实为荣成林家流水产有限公司冷藏厂,主要从事水产品冷冻仓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清洗原料以及冲刷车间产生的废水。该企业配套建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氧化法对污水进行处理,根据该企业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显示,污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企业在满负荷生产时的污水处理需求,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中。该企业20211月至4月间未收购鲜鱼,不产生清洗原料废水,少量收购的虾类水产采用放置在容器中加水冷冻的方式处理,不产生加工废水,因此产生污水量很少;5月至9月休渔期间企业未生产。该企业附近沟渠水质较为清澈,未发现企业有排放污水行为。

部分属实

荣成市政府组织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海洋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宁津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加快推进杜某国非法填海案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专家意见作进一步处置。宁津街道办事处对杜某国违规填海建设的码头全面实施封存措施,严禁封存区域内发生任何生产经营及建设活动。荣成市海洋发展局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封存和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对杜某国翻建办公楼、育苗间未办理用地手续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对于杜某国养殖场育苗间、林家流社区居民委员会海参养殖池,宁津街道办事处督促其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宁津街道办事处对堆放在洼里村的海沙进行封存、监管,严禁对外出售或外运。
4.荣成市海洋发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对林家流水产有限公司违规建设码头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10

D2SD202109080028

威海市乳山市徐家镇杨家屯村西侧道边有一家石子厂(未挂牌),晚上偷着生产,此前向12345反映,不仅没有取缔,最近又添了一套设备持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扬尘,经常有大车出入。

乳山市

噪音

99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执法局、乳山市发改局、徐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石子厂位于徐家镇杨家屯村西侧废弃采石坑,自20214月起作为中建八局莱荣高铁3标一分部的临时弃渣场,非石子厂,主要用于临时堆放挖方产生的暂存土、石块。前期该处存有一台过筛机、一台破碎机,通过对石块进行破碎后与土方混合,形成拌合料,用于高铁路基回填。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和过往运输车辆。前期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已督导高铁建设单位停止加工,99日现场检查时,过筛机和破碎机已清场,现场没有任何加工设备,物料、裸土全部进行了覆盖。

部分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执法局、乳山市发改局、徐家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

已办结

11

X2SD202109080114

阮家口子西山有20几户建设了养貂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粪便直接露天堆放,污水横流。阮家口子南山修筑道路破坏树木、破坏土地、破坏生态。

环翠区

99日,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羊亭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区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阮家口子西山有20几户建设了养貂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粪便直接露天堆放,污水横流”问题。阮家口村西山原有24户养貂场,其中17户于2017年拆除了养殖设施。未拆除养殖设施的7户目前均不养貂,其中:2户不饲养任何畜禽;5户零星饲养了鸡、鸭、鹅、兔子、羊、美洲雁等,现场未发现粪便露天堆放、污水横流问题,该5户未达到畜禽养殖专业户标准,属于散养户,按照《威海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无需建设粪污处理基础设施。
2.“阮家口子南山修筑道路破坏树木、破坏土地、破坏生态”问题。2016412日,阮家口村委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情况下,擅自在阮家口村南山毁坏树木、林地修建道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根据20098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改)第十八条规定。对此,原环翠区林业局于201674日进行了实地勘查,毁林面积为2200平方米、约3.3亩;于201675日进行了立案;于2016715日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阮家口村委处以66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将林地恢复原状。阮家口村委于2016831日缴纳了66000元罚款;并于当年秋季在毁林区域栽植了苗木,由于苗木成活率不高,在2018年进行了补植,同时于2020年在毁林区域南侧道路两侧栽植了苗木,苗木长势良好。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组织相关专家于920日前对林地恢复情况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阶段性办结

12

D2SD202109080030

1.威海市乳山市夏村镇井子村2-3公里的龙峰硅胶干燥剂厂污染地下水(灌溉水),灌溉水从井里打出来静置几小时后变成黄色了,影响农作物生长。
2.夏水河河水污染严重,乳山污水处理厂(崔家村崔家河、崔家河大桥南侧)为了降低费用,没有正常运转,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到河道内。

乳山市

99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水利局、夏村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干燥剂厂污染地下水”问题。干燥剂厂为威海龙峰硅胶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6年,主要生产各种硅胶干燥剂和硅胶猫砂。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安装了自动在线检测设备,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从在线检测数据和企业自行检测报告看,未出现超标现象。830日,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委托第三方对龙峰硅胶有限公司院墙西200米灌溉水井地点的灌溉水进行检测,未出现超标现象。
2.“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行及夏水河(应为夏村河)河水污染”问题。污水处理厂为乳山康达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的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000立方米/天,工艺流程为“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MBBR/A/O+芬顿高级氧化+高效沉淀池+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211-8月份,实际处理水量19000立方米/天,污染物排放日均值为:COD24.7mg/L、氨氮1.0 mg/L、总氮6.7 mg/L、总磷0.21 mg/L。该厂仅有一个排放口,位于厂区南侧,安装有可360°旋转红外视频监控,由市生态环境局远程监控,出水检测站房位于出水口东侧,站房安装有视频监控、在线COD、氨氮、总氮、总磷、PH、温度等水质自动分析仪,以及流量计、自动水质采样器,由明管取样且安装有UPS不间断电源,24小时连续检测并经数采仪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山东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平台。从检测数据看,该企业正常运转,不存在偷排行为。夏村河河道目前确实存在一定程度污染,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市政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在汛期降水较多时,部分生活污水易随同雨水通过泄洪口溢流至河道,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水利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水务集团、乳山市城投集团、夏村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夏村镇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督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乳山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住建局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做好企业日常监管,严禁废水偷排等行为发生。
3.乳山市水利局、乳山市住建局、乳山市水务集团、乳山市城投集团等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在加快推进2021年实施的10.4公里市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十四五”期间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分年度分批次加快推进,确保城区剩余的30余公里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如期完成。

未办结

13

X2SD202109080118

万福山庄生活用水是由市政管网抽水到东面山上大蓄水池里再二次供水给居民,水质得不到保证。万福山庄里的179A179B两幢高层生活用水是由东面山上的蓄水池里抽到楼顶的蓄水池里供给住户使用,水质更差,每次打开水龙头都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环翠区

99日,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组织鲸园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鲸园街道万福山庄小区(以下简称“万福山庄”),自1994年至2017年分四期开发,建设单位为威海东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万福山庄生活用水是由市政管网抽水到东面山上大蓄水池里再二次供水给居民,水质得不到保证”问题。万福山庄地理位置较高,一期建设时,由于原威海自来水公司主管道压力不足、无法实现直接供水,因此在万福山庄大门东侧建设一座500立方米基础蓄水池,在东北侧山坡建设3400立方米高位蓄水池,通过水泵将基础蓄水池的水抽至高位蓄水池,再由高位蓄水池向居民家中供水。近年来,每年都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均合格。202165日,鲸园街道办事处委托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随机抽取3份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99日,鲸园街道办事处再次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随机抽取4份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2.“万福山庄里的179A179B两幢高层生活用水是由东面山上的蓄水池里抽到楼顶的蓄水池里供给住户使用,水质更差,每次打开水龙头都有一股难闻的气味”问题。179A179B两栋楼是万福山庄四期工程,均为17层,因地势和楼层较高,高位蓄水池供水压力不足,建设单位在179B楼楼顶建设蓄水池供水。99日,鲸园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从该两栋楼随机抽取3份水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此外,鲸园街道办事处于202012月将万福山庄纳入了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小区二次供水问题。在做好前期现场勘查、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等准备工作基础上,于2021728日与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签订了《施工合同书》,通过改造将万福山庄自来水管网并入水务集团管理的供水主管网,实现居民“一户一表”直接供水。工程已于93日进场施工,工期约90天。

部分属实

环翠区人民政府责成鲸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水质合格、工程内容和进度等方面的宣传工作,保障居民知情权,确保赢得理解和支持。
2.协调水务集团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已办结

14

D2SD202109080014

荣成波海连杆有限公司,多年来,废气无组织排放、含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废水直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从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荣成市

大气

99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寻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荣成波海连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连杆加工项目,有环评手续。生产流程为将连杆毛坯件铣磨两端,钻孔、锯床,精加工后成品,生产废气主要是铣床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的金属粉尘,符合该项目环评文件要求。生产原辅料为连杆毛坯件、螺栓、铜套,生产工艺为机械加工,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含重金属和有机溶剂废水,不存在“含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废水直排”问题。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油、切削液,产生的机油桶、废机油存放在危废库中。机油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设备正常使用时定期添加机油润滑设备,设备维修及产品做防锈处理时产生的废机油,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产生的油渣存放在危废库中(约100公斤左右),由于产生的油渣数量较少,暂未转运。切削液存放在设备下方容器内,定期添加,循环利用,不产生废切削液。由于设备老化,企业存在车间加工机械机油跑冒滴漏现象。

部分属实

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寻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责令荣成波海连杆有限公司对跑冒滴漏机油、切削液的机械进行维修,加强机油、切削液的使用管理。
2.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荣成波海连杆有限公司生产废气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
3.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责令荣成波海连杆有限公司于2021919日前完成危废库规范化建设改造,联系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危废库内贮存的油渣等危险废物。
4.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加强对荣成波海连杆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