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
(第十五批 2021年9月19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9090053 | 威海市威高盛和花园小区周边工厂多(疑似中威橡胶厂、光威复合新材料厂),导致小区内有严重异味,夜晚加重,同时空气中有黑色粉尘。 | 高区 | 大气 | 9月10日,高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高区经济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区管理办公室、怡园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且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密炼车间建有列格高效异味治理系统,通过高压雾化喷淋的方式,同时添加“高分子微凝胶植物除臭剂”对生产异味进行处理;对涉炭黑工艺建有布袋除尘器;硫化车间建有高压静电吸附设备。经企业自行检测、生态环境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检测及山东省威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抽测,企业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经多次现场巡查,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生产废气虽然能够达标排放,但受气压、空气扩散差、风向等环境影响,以及国家排放标准与受影响群众主观感受的差异,生产废气排放仍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信访反映的光威复合新材料厂应为小区北侧威海光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预浸料、机械加工、碳纤维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浸胶、混合、涂膜、复合、碳化、喷涂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分别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及焚烧废气处理装置设施,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异味及黑色粉尘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步处理。 | 部分属实 | 高区管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怡园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负责,督导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实施废气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目前,企业已完成方案设计,与治理公司签订废气治理提升合同,治理提升工程争取于10月底前完成。 2.加强信息公开,督导威海中威橡胶有限公司将废气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接到企业门口显示屏,向周边居民公示,目前已完成。 3.由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和怡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周边已取缔的涉非法排放废气加工点进行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4.加强走访、回访,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向群众反馈中威橡胶废气治理提升最新进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2SD202109090195 | 威海市南海新区小观镇钢窗附件厂南院,存放着黄垒河口拦水坝非法盗采的海沙,约有4万立方米。 | 南海新区 | 生态 | 9月10日,南海新区管委组织小观镇政府、农业海洋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钢窗附件厂”后院确有砂土堆,2021年9月11日,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委托威海万准测绘有限公司对砂堆进行实地测量,砂堆数量为18687.3立方米,与信访反映的“4万立方米”不相符,且来源合法。2012年4月27日,原市水利局党委会议决定,汛期到来前,做好黄垒河清障、河道采砂工作。2012年6月1日、6月6日,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黄垒河入海口清障工作进行督导。2013年3月30日,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崔某辉签订《黄垒河清障工程合作协议》,对黄垒河入海口进行清障,崔某辉和王某才合伙经营清淤工程。2013年5月2日,原市水利局党委会议纪要载明“今后,威海市区范围内的所有河道、水库、黄垒河界河段等砂资源,一律授权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开采经营或参与合伙开采经营”。2014年4月,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才签订《黄垒河(界河)孙家埠村段清淤采砂工程承包协议书》,王某才在此河段进行清淤。王某才先后将两处清淤工程所获取的砂土于浪暖桥下游堆放,2020年12月,该砂土已全部搬走。2018年-2019年,王某才将部分砂土运至蔡某君小观钢窗附件厂南院,用于抵账。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9090091 | 徐家镇东峒岭村前支书姜某明将村里的土地卖给金矿老板,挖土卖土,存储尾矿渣子,近30亩耕地只剩下一片尾矿砂,污染环境;2010年有人打着整理土地的旗号,分别从四个地点挖取粘土卖给砖厂,毁坏耕地、山峦20多亩,取土约6万立方米。 | 乳山市 | 生态 | 9月10日,乳山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徐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徐家镇东峒岭村前支书姜某明将村里土地卖给金矿老板,挖土卖土,存储尾矿渣子,近30亩耕地只剩下一片尾矿沙,污染环境”问题。上世纪80年代,原乳山市峒岭金矿在徐家镇东峒岭村生产经营,因开矿需要,自1989年至1996年先后租赁东峒岭村北、矿区东侧约25.35亩土地用于堆放选矿产生的尾料,2007年乳山市人民法院裁定东峒岭村收回以上土地。2007年乳山市峒岭金矿转交给乳山市金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硕矿业)经营,开采出矿石将有用金属回收后,剩余选矿产生的尾料在地表堆存。金硕矿业于2008年1月与东峒岭村委另行签订协议,对以上土地重新租赁用于堆放选矿产生的尾料。该处趋于堆满后,2012年11月30日,金硕矿业与东峒岭村委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村集体紧贴该位置南侧的27.60亩土地继续堆放选矿产生的尾料,租赁费总额966000元,租赁时间自2012年11月30日至2039年11月30日止(年限27年),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为了保证合同终止时土地复垦,金硕矿业将租赁的土地在经营过程中所建造的附属物及堆放的尾料无偿给东峒岭村委作为土地复垦费,金硕矿业不负责土地复垦。2015年底金硕矿业已经停止堆放,然后对堆放的尾料进行了加固处理,在上部和周边进行了压土复耕并种植植被,目前植被浓密。综上,堆放选矿产生尾料的土地系东峒岭村村委会与企业达成的租赁协议,非售卖,也非姜某明个人所为,且为地表堆存,不存在挖土卖土问题。堆放的尾料为金矿采出的原矿石经选矿后剩余的矿石碎渣,不存在环境污染情况。 2.“2010年有人打着整理土地的旗号,分别从四个地点挖取粘土卖给砖厂,毁坏耕地、山峦20多亩,取土约6万立方米”问题。2015年4月,徐家镇东峒岭村委会议决定将该村塂东头原废荒老桃园、黄崖荒场、桃园荒场承包给该村村民姜某成进行土地复垦。姜某成将剩余的废土售卖作为复垦费用,向东峒岭村缴纳了10000元复垦押金和10000元卖土分成款。乳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0月15日将该案移交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10月29日立案调查。姜某成取土10610立方米、违法所得10565元,乳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月15日对东峒岭村村委会和姜某成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东峒岭村村委会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姜某成没收违法所得10565元的行政处罚。4个地块总面积23亩,其中耕地12亩、园地11亩,目前平整和复垦后的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 部分属实 |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徐家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徐家镇人民政府负责持续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 已办结 | 无 |
4 | D2SD202109090047 | 城区街道办事处深圳路春晖家园小区(小区原名是中顺花苑小区),小区内杂草丛生,居民都往杂草内扔生活垃圾。 | 乳山市 | 土壤 | 9月10日,乳山市组织乳山市住建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春晖小区(原中顺小区)因原开发企业资金链和经营不善等问题未完全建成,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该资产归威海银通公司所有并由其负责项目后续建设。反映的生长杂草区域主要是正在收尾的4#、5#楼周边和6#、7#未建楼座区域。4#、5#楼周边之前因燃气管道敷设等配套工程未完成导致道路未硬化,燃气管道敷设完成后恰逢今年夏季汛期,因降水较多,未能硬化,也因降水较多,导致4#、5#楼周边和6#、7#未建楼座区域生长杂草,同时有个别居民将矿泉水瓶、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扔在此处。目前,上述区域杂草及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成,4#、5#楼周边区域正在进行道路硬化,6#、7#未建楼座正在进行规划调整。 | 属实 | 乳山市人民政府责成乳山市住建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乳山市住建局负责,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道路硬化工作,10月上旬完成。 2.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挥社区志愿服务者等力量,做好小区特别是未建成6#、7#楼座区域日常卫生管理,保持小区卫生整洁。 | 未办结 | 无 |
5 | D2SD202109090020 | 人和镇山西头村鑫弘船厂,工厂进行船只除锈时粉尘污染严重,导致村民无法开窗,影响居民生活。 | 荣成市 | 大气 | 9月10日,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人和镇政府等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鑫弘船厂实为山东鑫弘重工有限公司,位于人和镇山西头村东南处,距村1000余米,主要从事船舶制造维修、港口拖轮经营等业务,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除锈作业主要采用高压水法工艺除锈,能够从根源上控制粉尘的产生,但仍有小部分高压水法除锈难以处置的部位以及船壳部位仍需采取喷砂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时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降低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在作业区船坞周边建设了高约8米的抑尘围挡。2021年7月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对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结果达标。周边未发现扬尘,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对山西头村委会部分成员走访了解,均未反映有扬尘导致村民无法开窗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荣成市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人和镇政府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人和镇政府督导山东鑫弘重工有限公司加强对抑尘围挡的维护,发现破损及时更换。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将加密检测频次,并要求该公司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段,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条件下停止作业。 2.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引导山东鑫弘重工有限公司探索使用绿色修造船技术,督导对已购置的4台“船坞勇士”除锈机器人加快投入使用,提升环保除锈效率。 3.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已委托第三方对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开展监督性检测,根据检测数据进行下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