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环评审批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蓝星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玻璃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2022-01-04 16: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蓝星特种玻璃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5588853(威海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威海市临港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编:2642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玻璃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福州路2号

威海蓝星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威海宇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进行特种玻璃生产改扩建,新增生产设备,提高中空玻璃产能,同时新增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彩釉玻璃的生产,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对特种玻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磨边、清洗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压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以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租赁威海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栋闲置生产车间进行特种玻璃家具家电配件生产,租赁车间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建设企业内部自用撬装式加油装置,为公司运输车辆及叉车供应0#柴油,年加油量36000L(约30t)。

项目建成后可增加中空玻璃产能13万m2/a、钢化玻璃10万m2/a、夹层玻璃8万m2/a、彩釉玻璃4万m2/a,特种玻璃家具家电配件产能30万个/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实行2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5小时,全年生产300天。

1、水环境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新增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硅酮胶(含现有工程)及丁基胶涂布、4SG胶涂布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丝网印刷及烘干工序在封闭丝印车间内进行,涂胶及丝印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一套“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造粒、挤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造粒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印刷及塑料加工过程少量未收集废气、PVB夹胶膜加热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油气回收处理后的加油站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3、声环境

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到零排放,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